中标
朱家畈至卧龙滩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附属及配套设施工程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第1次
金额
872.4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415250010029901
预算金额1268.51万元
招标联系人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霍山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64-5643083
中标公司安徽汇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72.42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红侠
公告正文

再次公示说明

因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部分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了复议。经复议,发现原公示的广德润和建设有限公司等8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价)录入确有差错,评标委员会予以更正,并根据更正后的投标报价(评标价),重新计算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现将经复议更正后的评标结果重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朱家畈至卧龙滩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附属及配套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

E3415250010029901

标段名称

朱家畈至卧龙滩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附属及配套设施工程

标段编号

E3415250010029901

招标人

霍山县地方公路管理局

最高限价(元)

12685161.51

代理机构

霍山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霍山县淠河新区38栋3楼

0564-564308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开标时间

2024123900分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汇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未响应招标文件2.1.1、2.1.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要求。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易舜建设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

  称

安徽沃尔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麒麟大道11号-010室

投标价(元)

/费率(%)

8724273.5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刘红侠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级建造师

234070911820

皖交安B20G06323

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童建华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称

安徽悦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安丰镇石集街道东街鱼行内105号

投标价(元)

/费率(%)

8721676.50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许珊珊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234192036122

皖交安B(22)G09164

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王文培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称

安徽轩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路北、莲花路西尚泽时代广场A5幢办2504室

投标价(元)

/费率(%)

8722153.42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郝学平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级建造师

234131454647

皖交B(23)G02607

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章震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41211日至202412月16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山县地方公路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迎驾大道西38号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0564-5026975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5032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直接在线提交或将书面材料线下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5032057。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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