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WHTS-HCG2209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HP2022-06-71-SZT
三、项目名称
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
供应商名称:湖北恒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盘龙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昌区中南路14号6层
中标(成交)金额:61.18(万元)
服务类 |
名称: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1包) 服务范围: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1包) 服务要求: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1包) 服务时间:90 服务标准:合格 |
包名称: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
供应商名称: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中瀚合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襄阳市樊城区红光路玉龙湾天骄广场6号楼10层
中标(成交)金额:42.56(万元)
服务类 |
名称: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2包) 服务范围: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2包) 服务要求: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2包) 服务时间:90 服务标准:合格 |
包名称: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
供应商名称:河南天同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万里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东18号东1单元14层1405号
中标(成交)金额:40.2(万元)
服务类 |
名称: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3包) 服务范围: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3包) 服务要求: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3包) 服务时间:90 服务标准:合格 |
包名称: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
供应商名称:武汉江英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恒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硚口区长丰村汇丰企业天地4号楼1723-1726号
中标(成交)金额:34.801(万元)
服务类 |
名称: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4包) 服务范围: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4包) 服务要求: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4包) 服务时间:90 服务标准:合格 |
包名称: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
供应商名称: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鼎祥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武昌区松竹路与烟霞路交叉处武汉中央文化区K6K7地块一期K6-4、K6-S3、K6-S4幢K6-4单元7层6号
中标(成交)金额:35.6006(万元)
服务类 |
名称: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5包) 服务范围: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5包) 服务要求: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5包) 服务时间:90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柳军平,程磊,刘晓燕,朱文斌,李寿庚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8-04
2、评审地点: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锦秀道126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采购文件
2、收费金额:2.414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黄陂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135540455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顺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锦秀道126号
联系方式:027-61009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壮
电话:027-61009788
相关下载- 22099招标文件.doc22099招标文件.doc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
1.1.2 | 采购人 | 武汉市黄陂区农业农村局 |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武汉顺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1.1.4 | 监督管理部门 | 武汉市黄陂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 |
1.1.5 | 项目名称 | 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 | |
1.1.6 | 项目地点 | 武汉市黄陂区 | |
1.1.7 | 项目内容 | 黄陂区2021-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方区级验收复核 |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服务期限 | 90日历天。 | |
1.3.2 | 付款方式 | 详见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已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1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 |
1.12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服务) | □接 受√不接受 | |
1.12 |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12 |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不适用于本项目)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1.12 | 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不适用于本项目)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
3.2.4 | 采购预算价格 | 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期后 90 日历日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 |
3.5.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6.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正本保持一致 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 PDF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盘 以上资料均应密封提交。 | |
3.6.5 | 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装订成一册□分册装订,共分 册,分别为:第一册,包括 第二册,包括 ……投标文件采用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武汉顺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包号)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 |
4.1.3 | 开标一览表 |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6.3.2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数量 3 家 | |
7.1.1 | 定标原则 | 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和其优选中标包号排序进行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其第1-3中标候选人。 | |
7.2.2 | 中标结果公告 | 公告媒介:(一)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公告期限: 1个工作日 | |
7.3.2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即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
8.1.1 | 质疑期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郭壮,联系电话: 027-61009788。 | |
8.2.1 | 质疑回复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
9.1.1 | 履约担保 | □有√无履约担保金额: / 履约担保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
10.1.1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 |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收费基数以预算金额为准。3)支付时间: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5)银行账户信息户 名:武汉顺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42001157508053002506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黄陂支行6)其他事项:中标人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需携带以下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 | |
10.2.1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讫时限 | 领取中标通知书当天 | |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日。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8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lOO-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l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lOOOO | 0.25% | 0.1% | 0.2% |
lOOOO-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包号 | 街道名称 | 工程数量(个) | 控制价(万元)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罗汉寺街、长轩岭街 | 23 | 61.9012 | ||
2 | 姚家集街 | 16 | 43.0617 | ||
3 | 李家集街、前川街、木兰乡、木兰山风景区服务中心 | 15 | 40.3704 | ||
4 | 王家河街、蔡店街 | 13 | 34.9877 | ||
5 | 蔡家榨街、六指街、祁家湾街 | 14 | 37.6790 | ||
6 | 合计 | 81 | 218 |
序号 | 资格要求 | 须提供的资料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款的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款的规定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款的规定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款的规定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款的规定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款的规定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款的规定 |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打印存档。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款的规定 | 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含有限责任或合伙制)。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含有限责任或合伙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款的规定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牵头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具备上述规定的所有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自的责任义务。《联合体协议》一旦提交,不可再做修改。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牵头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具备上述规定的所有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定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自的责任义务。《联合体协议》一旦提交,不可再做修改。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已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 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 |
序号 | 审核内容 | 投标单位名称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承诺报价; |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期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得少于8人等实质性要求; | ||
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 ||
投标人未有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
审核结论 | ||
说明: | ||
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投标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 ||
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 ||
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 | ||
4)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
评分项目 | 评标分项 | 评标分项及分值 | 分值 |
价格部分(10) |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合理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分 | 10 |
商务部分(40) | 企业认证 | 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 9 |
商务部分(40) | 投标文件编制 |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全面响应招标文件得3分。不满足逐页有连续页码、有详细目录、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投标文件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的任一要求的得 0 分,有其他缺项情况酌情给分。 | 3 |
商务部分(40)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每个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注册会计师人数得1分,最高9分;每个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人数加2分,最高加4分。(提供注册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及缴纳社保资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 13 |
商务部分(40) | 拟派项目负责人素质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有类似项目业绩一个得2分,满分6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缴纳社保资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 8 |
商务部分(40) | 类似业绩及经验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2019年7月以来承担过工程结算审计类似业绩证明文件,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4分,无类似业绩不得分;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19年7月以来承担过财务决算审核服务等类似业绩证明文件,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3分,无类似业绩不得分; | 7 |
技术部分(50) | 总体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工作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周到性以及与本次招标需要的符合程度打分,响应方案全面合理并结合采购需求的得8-10分,响应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7分,存在部分响应缺陷或缺漏等得1-4分。 | 10 |
技术部分(50) | 质量保证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打分,响应方案全面合理并结合采购需求的得8-10分,响应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7分,存在部分响应缺陷或缺漏等得1-4分。 | 10 |
技术部分(50) | 人员配备方案 | 在满足招标文件具体要求的基础上,提供拟派往服务本项目的业务骨干人员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人员数量、综合素质、类似服务经验等,人员数量多、年轻化、学历高、专业对口8-10分,其他0-7分(人员数量相较少、没有年轻化、学历不高、专业对口得0-2分,人员数量整体较多、整体较年轻化、学历高、专业对口得3-5分,人员数量整体多、整体年轻化、学历高、专业对口得6-7分。)需提供学历证、岗位证、职称证扫描件、合同及单位缴纳社保情况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完整则不得分或少得分。 | 10 |
技术部分(50) | 人员配备方案 | 人员的管理制度(包括服务团队的现场管理、工作流程、服务质量控制、违规处罚等)响应方案全面合理并结合采购需求的得8-10分,响应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7分,存在部分响应缺陷或缺漏等得1-4分。 | 10 |
技术部分(50) | 特色增值服务 | 针对本项目服务对象的特点,根据投标人的优势提出特色增值服务,服务内容合理且贴合项目需求4-5分,其他1-3分,无特色增值服务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50)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项目背景、概况,工作内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分析内容全面、建议合理、符合采购服务实况的得1-5分。 | 5 |
总分 | 100分 | ||
上述服务方案中,全面合理指(1) 提供的响应方案基于采购需求的全口径,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现状情况预判;(2) 准确把握项目重难点,分析各类情况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性,并尽可能列明多种详细预案;(3) 对于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细致,具体,具有一定的论证支撑性及可追溯性。存在部分响应缺陷或缺漏指:(1) 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明显的响应缺项;(2) 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3) 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或未提供,难于采信。 |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1次/年 | 无 | 100% | 据实结算 |
序号 | 内 容 | ||
1 | 投标报价 | ||
2 | 控制目标承诺及处罚措施 | ||
3 | 服务周期 | ||
4 | 服务质量 | ||
5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5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资格等级 | |
5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 | |
6 | 备 注 |
包号 | 街道名称 | 工程数量(个) | 控制价(万元) | 单价(元) | 合价(元) |
投标人名称 | |
联系地址 | |
企业资质 | |
企业从业人员数量 | |
资产总额 | 截止上一年度资产总额: |
营业收入 |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电 话:传 真: 邮 箱: |
基本账户 | 名 称: 账 号: |
序号 | 完成时间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合同总额 | 委托方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序号 | 完成时间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合同总额 | 委托方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财务状况 | 近三年的实际情况 | ||
财务状况 | |||
1总资产 | |||
2总债务 | |||
3营业收入 | |||
4税前利润 | |||
5税后利润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项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 |||
2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 |||
3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1 | |||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学历 | 专业资格 |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工作 | 工作经历 | 类似经验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学历 | 专业资格 |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工作 | 工作经历 | 类似经验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 位 | 数 量 | 国别/生产企业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属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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