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和田地区喀拉喀什河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罕艾日克村段防洪工程第一(施工)标段、第二(施工)标段、第三(施工)标段、第四(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和田县水管服务站
招标联系人朱静
招标代理机构和田聚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博文0903-20232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3
公告正文
新疆和田地区喀拉喀什河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罕艾日克村段防洪工程第一(施工)标段、第二(施工)标段、第三(施工)标段、第四(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和田地区喀拉喀什河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罕艾日克村段防洪工程已由和田县乡村振兴局、和田县财政局以和县乡振项批字【2023】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衔接补助资金、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和田县水管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罕艾日克村
2.项目规模:新建防洪堤3.746km。设计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设计洪峰流量432.56m3/s,工程等级V等,工程规模小(2)型,对应堤防级别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第一、二、三施工标段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2)第四监理标段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第一、二、三施工标段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2)第四监理标段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施工标段、监理标段的企业、人员及业绩信息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唯一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13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0:30
2.递交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199:8081/TPBi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水利厅网站、《新疆日报》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pd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和田地区喀拉喀什河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罕艾日克村段防洪工程已由和田县乡村振兴局、和田县财政局以和县乡振项批字【2023】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衔接补助资金、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和田县水管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罕艾日克村
2.项目规模:新建防洪堤3.746km。设计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设计洪峰流量432.56m3/s,工程等级V等,工程规模小(2)型,对应堤防级别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2003923002980001001 | 新疆和田地区喀拉喀什河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罕艾日克村段防洪工程第一(施工)标段 | 192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
E6532003923002980001002 | 新疆和田地区喀拉喀什河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罕艾日克村段防洪工程第二(施工)标段 | 192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
E6532003923002980001003 | 新疆和田地区喀拉喀什河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罕艾日克村段防洪工程第三(施工)标段 | 192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
E6532003923002980001004 | 新疆和田地区喀拉喀什河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罕艾日克村段防洪工程第四(监理)标段 | 192 | 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及质量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含本监理标段范围内的二次质量检验检测费)。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第一、二、三施工标段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2)第四监理标段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第一、二、三施工标段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2)第四监理标段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施工标段、监理标段的企业、人员及业绩信息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唯一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13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0:30
2.递交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199:8081/TPBi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水利厅网站、《新疆日报》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和田县水管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和田聚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和田县经济新区科技路 | 地 址 |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经济新区和安新村3巷46号 |
联 系 人: | 朱静 | 联 系 人: | 马博文 |
电 话: | 0903-2512310 | 电 话: | 0903-2023278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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