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磁自然资规告字〔2024〕010号
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磁自然资规告字〔2024〕010号
经磁县人民政府批准,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4-020号、2024-021号、2024-028号地块等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总面积 (㎡)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4-020 |
古御大街西侧、前仓路北侧、后仓路南侧 |
2880.32 |
住宅用地 |
>1且≤1.3 |
≤63.5% |
70 |
778 |
10 |
778 |
|
2024-021 |
古御大街东侧、前仓路北侧、后仓路南侧 |
2880.32 |
住宅用地 |
>1且≥1.3 |
≤64.2% |
70 |
778 |
10 |
778 |
|
2024-028 |
中山东路南侧、建设东路北侧、府君庙南街东侧 |
11051.62 |
住宅用地 |
>1且≤1.2 |
≥47% |
≤23% |
70 |
2985 |
10 |
2985 |
备注 |
2024-020号、2024-021号、2024-028号地块限高11米。 |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领取文件、提交申请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到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统一受理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到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统一受理台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16时之前(指到达指定账户时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及时通知其参加竞买。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1、挂牌地点: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2、挂牌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时至2024年 5月31日 9:3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挂牌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2.地块的相关开发建设应当符合该地块的整体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其中,2024-020号、2024-021号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出让,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方案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且规划设计方案费,由竞得人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将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具体费用以与设计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2024-028号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的通知》邯政办规(2020)5号文,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的比例配建保障房,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3.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含应缴纳的其他费税。
4.本次挂牌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5.竞买人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出具资信证明的金融机构与竞买保证金账户所属一致)及自有资金证明。
6.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30日内交清全部出让价款。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7.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揭牌仪式或转入现场在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举行。
8、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宗地挂牌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310-2159869 0310-2310519
联 系 人: 骈先生 杨女士
账 户 名: 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磁县支行
银行账号: 100844539080010001
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