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第四医院新老院区医疗垃圾袋、垃圾桶、利器盒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47.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
2.招标年限:3年。预计第1年47.5万元/年、第2年52.25万元/年,第3年57万元/年,三年合计156.75万元,具体据实结算。
二、相关标准: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421-2008)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质量标准。
三、技术规格:
产品明细
备注:1.因采购项目需求的不确定性,采购规格型号按实际要求采购;2.以上单价为医院现采购价;3.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表格项目,未纳入表格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均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供应。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供应商在每次收到订单通知后3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承担全过程的贮存、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服务标准: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的有效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有效期限不低于1年;若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按质量承诺,由乙方负责退货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因医院需求的特殊性,要求达到 365天24小时响应服务。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要求进行验收。
2.货物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采购人代表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供货商应向采购人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等资料,供采购人验收时审查。
3.按合同、文件及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4.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5. 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未列入的其它相关型号、规格的产品价格,供应商均不能高于医院以往入库价格。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发现合同报价高于市同级医院供货价格,供应商应当在第一时间内调至最低价格。
3.采购产品和数量以采购人每次书面订单通知为准,合同期限内,供应商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单价、型号规格等明细。
4.供应商在每次收到订单通知后3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5.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培训等伴随服务的,供应商应当免费提供,并在医院指示的时限内完成。
6. 产品偏差应小于产品规格±5%。
7.供应商应按照医院要求,对提供货物免费提供相关标识。
8.结算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第四医院
(2)付款方式:采购产品和数量以采购人每次书面订单通知为准,付款周期为3个月。供应商按正常途径供货并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后,供货商向采购人确认当月入库数额,并按月开具正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按医院正常付款流程办理付款。采购人原则上按入库时间界定付款周期,则供货商需保证当月送的货当月开具发票,如若月份不一致,采购人有权拒收、拒付款项,无特殊原因,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无故随意滞压、影响供货商回款。如若验收不合格,直接退回,在指定工作日内交付一批新的产品。30日内,若相关不合格货物换货后仍未达合格者,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内容,所造成损失均由供货商负责,供货商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标准向甲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
2.招标年限:3年。预计第1年47.5万元/年、第2年52.25万元/年,第3年57万元/年,三年合计156.75万元,具体据实结算。
二、相关标准: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421-2008)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质量标准。
三、技术规格:
产品明细
序号 | 物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长宽高 | 单位 | 重(G) | 材质 | 单价(元) |
1 | 脚踏式垃圾桶 | 18L | 300*205*400 | 个 | 901 | 塑料 | 32 |
2 | 脚踏式垃圾桶 | 30L | 360*320*480 | 个 | 1561 | 塑料 | 49 |
3 | 脚踏式垃圾桶(核心产品) | 40L | 360*340*490 | 个 | | 塑料 | 62 |
4 | 脚踏式垃圾桶 | 60L | 440*360*630 | 个 | | 塑料 | 84 |
5 | 脚踏式垃圾桶 | 100L | 820*490*540 | 个 | | 塑料 | 135 |
6 | 脚踏式垃圾桶 | 120L | 950*470*550 | 个 | | 塑料 | 185 |
7 | 灰色带轮脚踏式 垃圾桶 | 240L | 1100*590*740 | 个 | | 塑料 | 220 |
8 | 翻盖垃圾桶 | 5L | 230*200*250 | 个 | 286.4 | 塑料 | 11 |
9 | 翻盖垃圾桶 | 10L | 330*200*250 | 个 | 378.4 | 塑料 | 16 |
10 | 翻盖垃圾桶 | 15L | 380*220*310 | 个 | | 塑料 | 25 |
11 | 翻盖垃圾桶 | 40L | 600*330*410 | 个 | | 塑料 | 55 |
12 | 翻盖垃圾桶 | 60L | 760*330*450 | 个 | | 塑料 | 70 |
13 | 黄色医废垃圾桶 | 100L | 820*490*540 | 个 | | 塑料 | 120 |
14 | 黄色医废垃圾桶 | 120L | 950*470*550 | 个 | | 塑料 | 114.6 |
15 | 黄色医废垃圾桶 | 240L | 1100*590*740 | 个 | | 塑料 | 210 |
16 | 方形利器盒 | 3L | 14*14*18 | 个 | 156.6 | 塑料 | 3.5 |
17 | 方形推盖利器盒 | 5L | 20*15*15 | 个 | 220 | 塑料 | 4.4 |
18 | 方形卧式利器盒 | 8L | 29*15*15 | 个 | 290 | 塑料 | 6.7 |
19 | 方形利器盒 | 15L | 29*15*29 | 个 | 563 | 塑料 | 11.8 |
20 | 圆形利器盒 | 1L | 11.5*12.5 | 个 | 59.4 | 塑料 | 1.7 |
21 | 圆形利器盒 | 2L | 13.5*14.5 | 个 | 82.7 | 塑料 | 2.2 |
22 | 圆形利器盒(核心产品) | 4L | 17.5*18.5 | 个 | 170,6 | 塑料 | 3 |
23 | 医疗垃圾袋 | 42*48 | 42*48*1.5 | 100个/扎 | | 塑料 | 15 |
24 | 医疗垃圾袋 | 50*56 | 50*56*1.5 | 100个/扎 | | 塑料 | 23 |
25 | 医疗垃圾袋 | 58*70 | 58*70*1.5 | 100个/扎 | | 塑料 | 24 |
26 | 医疗垃圾袋(核心产品) | 70*80 | 70*80*1.5 | 100个/扎 | | 塑料 | 31.5 |
27 | 医疗垃圾袋 | 90*100 | 90*100*2.5 | 100个/扎 | | 塑料 | 80 |
28 | 医疗垃圾袋 | 100*110 | 100*110*2.5 | 100个/扎 | | 塑料 | 80 |
29 | 医疗垃圾袋 | 32*37*1.5 | 32*37*1.5 | 100个/扎 | | 塑料 | 8 |
30 | 医疗垃圾袋 | 120*130* 2.5 | 120*130*2.5丝 | 50个/扎 | | 塑料 | 95 |
31 | 消毒浸泡桶 | 30L | 403*356 | 个 | | 塑料 | 35 |
32 | 白色垃圾桶 | 120L | 600*560 | 个 | | 塑料 | 65 |
33 | 不锈钢分类脚踏桶 | 60L | 970*265*485 | 个 | | 不锈钢S304 | 295 |
34 | 不锈钢分类垃圾桶 | 9L | 352*335*44 | 个 | | 不锈钢S304 | 245 |
35 | 两分类垃圾脚踏 垃圾桶 | 40L | 495*336*444 | 个 | | 塑料 | 82 |
36 | 两分类垃圾脚踏 垃圾桶 | 60L | 589*310*510 | 个 | | 塑料 | 110 |
备注:1.因采购项目需求的不确定性,采购规格型号按实际要求采购;2.以上单价为医院现采购价;3.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表格项目,未纳入表格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均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供应。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供应商在每次收到订单通知后3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承担全过程的贮存、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服务标准: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的有效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有效期限不低于1年;若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按质量承诺,由乙方负责退货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因医院需求的特殊性,要求达到 365天24小时响应服务。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要求进行验收。
2.货物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采购人代表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供货商应向采购人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等资料,供采购人验收时审查。
3.按合同、文件及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4.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5. 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未列入的其它相关型号、规格的产品价格,供应商均不能高于医院以往入库价格。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发现合同报价高于市同级医院供货价格,供应商应当在第一时间内调至最低价格。
3.采购产品和数量以采购人每次书面订单通知为准,合同期限内,供应商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单价、型号规格等明细。
4.供应商在每次收到订单通知后3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5.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培训等伴随服务的,供应商应当免费提供,并在医院指示的时限内完成。
6. 产品偏差应小于产品规格±5%。
7.供应商应按照医院要求,对提供货物免费提供相关标识。
8.结算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第四医院
(2)付款方式:采购产品和数量以采购人每次书面订单通知为准,付款周期为3个月。供应商按正常途径供货并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后,供货商向采购人确认当月入库数额,并按月开具正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按医院正常付款流程办理付款。采购人原则上按入库时间界定付款周期,则供货商需保证当月送的货当月开具发票,如若月份不一致,采购人有权拒收、拒付款项,无特殊原因,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无故随意滞压、影响供货商回款。如若验收不合格,直接退回,在指定工作日内交付一批新的产品。30日内,若相关不合格货物换货后仍未达合格者,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内容,所造成损失均由供货商负责,供货商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标准向甲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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