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建十二局沪武高速、十四局通州湾、十六局宁淮铁路、十九局先锋岛、二十局盐城造纸厂、二十四局铁程租赁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296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cc-shjc-2024-51
预算金额29600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铁建十二局沪武高速、十四局通州湾、十六局宁淮铁路、十九局先锋岛、二十局盐城造纸厂、二十四局铁程租赁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4-51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武高速公路HWK-TC3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资金来源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出资100%。

1.2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通州湾示范区高端装备临港产业园东港池配套道路及绿化工程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

1.3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金湖站、洪泽站路基土源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业主:江苏省铁路集团城际铁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1.4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淮城际铁路站前2标项目部。业主: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

1.5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先锋岛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中铁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盐城先锋岛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指挥部,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资金

1.6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年产 80 万吨高档特种纸板项目﹣标段一(造纸车间)土建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1.7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铁程租赁中心。业主: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业主拨款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为:本项目为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HWK-TC3标段。HWK-TC3标段桩号范围为K15+600~K22+450,长6.85公里,本标段起自沙溪互通起点,终于沙溪服务区终点,途径太仓沙溪镇。现状为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35m。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项目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及初步设计批复,全线采用两侧拼宽为主的总体扩建方案。由双向六车道扩建为双向十车道,设计速度采用120km/h,路基宽度为53.5m。正式施工期:计划约33个月。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10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6月。

2.1.2 工程概况为:东港池配套道路工程包含东港池环路和弹性支路一两条道路,均为城市道路。东港池环路主要包含港区环路东段、富业路(东半幅)、富饶路,道路主要沿现状河堤平行布置,路线形成环状,长约5.762公里,路面宽度9—16米;弹性支路一(纬二路)起点位于同步设计东港池环路(富饶路段),直线向西止于东港池防浪堤坝,长约1.155公里,路面宽度16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给水、照明、交安设施等。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5月2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5月20日

2.1.3 工程概况为:金湖站位于淮安市金湖县戴楼镇东侧,站中心距离戴楼镇约1.5km,距离金湖县政府约7.5km。车站站房中心里程为DK89+910,站场设计范围:D1K88+684.905(桥台)~DK90+850.650(桥台)。本站距离洪泽站33.771km,距离天长站38.562km。车站为地面站,轨面高程为21.757m,平均填方高约 7.0m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8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8月6日。

2.1.4工程概况为:宁淮城际铁路淮安段站前工程施工2标段,即新建宁淮城际铁路洪泽站出站端路桥分界处至苏皖省界,里程范围:DK57+010.525至DK95+766.416,标段长度38.707km。洪泽至金湖双线特大桥、金湖-省界(江苏与安徽)双线特大桥、金湖站,制(存)梁场1处,拌和站3处。总造价29.6亿元。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1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2.1.5 工程概况为:我标段主要承建盐城市盐都区开创路北延:新业路至双元路、康庄大道(G204-西环路)高架式快速路,标段合同总额约11.9650亿元。

本开创路北延桩号为KCK4+203-KCK6+558,主要工程量:3号桥(全长939米)、沿线立交匝道桥6座(全长合计1692米)、地面桥梁3座、以及地面快速路路基路面工程、交安和绿化工程。其中3号桥主桥横跨新洋港及蟒蛇河,在新洋港上设置拱形塔斜拉桥。

康庄大道桩号为KZDDKO+012-KZDDK1+435,主要工程量:康庄大道高架主线桥1座(全长769.6米),地面桥梁3座、地面路基路面工程、交安和绿化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1年3月15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1.6 工程概况为: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港区造纸园区,建筑面积约57671.67m2。一标段承建主体为造纸车间,占地面积为25156.65m2。建筑高度为23.99m,3层框架结构。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6月2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7月20日

2.1.7 工程概况为:本标段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包含新建沪渝蓉正线自六合特大桥引入南京北站及南京北枢纽普速系统改建东侧站前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2-10-19,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10-31。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GC、GJWPCYJSJ、WL、FZ、SN01-04

包件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GC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100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j业主要求推荐品牌厂家:宝钢、莱钢、沙钢、盐钢、南方钢铁、日照钢铁等同等档次品牌

GJWP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月生产冷轧带肋钢筋焊接网5000吨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冷轧带肋钢筋焊接网材料及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CY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

JSJ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聚羧酸系减水剂年生产能力达到5000吨及以上;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0 万元(含)人民币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i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

减水剂厂商推荐名单: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奥莱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华联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WL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钢结构施工经营范围;。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安装)。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满足设计图纸要求的投标物资质量(钢格栅、角钢、圆钢等部件)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5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对应发票,并加盖鲜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须提供货物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对应供货业绩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ii因此批物资需要现场安装,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前至少7天与招标人工地现场人员沟通并进行现场勘查,取得招标人盖章的勘察证明后才可进行投标报价,需将勘查证明放到投标文件中。

FZ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桥梁防撞设施或钢结构件或建筑工程经营范围;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满足设计图纸要求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

因此批物资需要现场安装,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前至少7天与招标人工地现场人员沟通并进行现场勘查,取得招标人盖章的勘察证明和设计图纸后才可进行投标报价,需将勘查证明放到投标文件中。

SN01-02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

ii特殊要求:

水泥厂商推荐名录:太仓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张家港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句容台泥水泥有限公司、上海金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SN03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SN04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并加盖鲜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需要唯一授权)原件,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4年09月03日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10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并及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平台线上缴纳标书费、保证金,保证金支付单位与投标报名单位不一致,按废标处理。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待开标结束后在铁建云链平台自行下载。

5.3未按规定从中国铁建云链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索要纸质招标文件。持付款凭证前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505室领取。

5.4下载招标文件时无需使用CA数字证书,但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时必须使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9月25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的“供方子门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递交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格式为PDF。

投标文件名称格式为:公司全称+包件号。

7.开标

7.1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09月25日9时00分

7.2开标方式为: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线上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请各投标人务必安排专人准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读取,按弃标处理,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2024年09月03日2024年09月10日有效。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武高速公路HWK-TC3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沙溪古镇白云南路2268号

联系人:文小华

联系方式:19907499149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通州湾示范区高端装备临港产业园东港池配套道路及绿化工程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东余村

联系人:张非非

联系方式:183538963932

 

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金湖站、洪泽站路基土源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合同签订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

联系人:王田

联系方式:16657152692

 

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淮城际铁路站前2标项目部

合同签订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中铁十六局宁淮2标项目部

联系人:王田

联系方式:16657152692

 

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先锋岛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新洋街道新盐路36号晨光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南门中铁十九局项目部

联系人:张彦东

联系方式:18698266305

 

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年产 80 万吨高档特种纸板项目﹣标段一(造纸车间)土建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盐城市大

合同签订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丰区通港大道博汇纸业厂区内

联系人:闫礼斌

联系方式:18629621131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铁程租赁中心

合同签订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78号玄武科技园3号楼3A05

联系人:郎国鑫

联系方式:19805165056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5楼505室

人:赵经理

   话:18801588815

 

退保开票联系人:何智

联系方式: 13776696761                                 发布日期:202409月03日

                                     

(招标组织单位仅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解答,若铁建云链平台操作问题,请优先查看“小鹿课堂”,仍未找到解决方案,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296-888)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水泥

SN01

55264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武高速公路HWK-TC3标项目经理部

1000

3

2

低碱水泥

SN02

49911.27

1000

3

3

减水剂

JSJ

516.66

800

2

4

水泥

SN03

20121.12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通州湾示范区高端装备临港产业园东港池配套道路及绿化工程标段项目经理部

500

1

5

水泥

SN04

43000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金湖站、洪泽站路基土源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800

2

6

吊围栏

WL

332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淮城际铁路站前2标项目部

500

1

7

桥墩防撞装置

FZ

4

500

1

8

钢筋网片

GJWP

1130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先锋岛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500

1

9

钢材

GC

7228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年产 80 万吨高档特种纸板项目﹣标段一(造纸车间)土建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

500

1

10

柴油

CY

630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铁程租赁中心

500

1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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