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42023000273
二、项目名称:园区环保管家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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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爱欧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吉瑞三路99号1栋5单元17层1705号 | 1,15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爱欧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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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园区环保管家服务 | 采购人指定服务范围 | (一)环境技术诊断服务 在园区管委会安全生态管理部的统筹安排下,对园区生产型企业开展分级分类全覆盖排查。其中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和简化管理排污单位,排查频次至少为4次/年;其他排污单位,排查频次至少为2次/年;对园区规划配套环保设施的排查频次至少为1次/年。每月汇总分析当月排查情况,梳理共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相关排查内容及要求如下: 1.环评及三同时验收的符合性:对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履行相应手续的项目进行梳理,向园区管委会及时汇报相关情况,及时建立并动态更新园区在生产企业环保基础台账,适时开展复查复核工作。 2.废水废气排查:收集园区、企业在线监测数据、自行监测数据及监督性监测数据,综合分析企业废水、废气的排放情况,判断数据异常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3.固体废物排查:常态化排查园区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及处置等环节,梳理各环节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方案。 4.环境风险排查:结合园区实际,排查园区企业厂内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及贮存情况,根据企业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出完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的相关建议;根据实际,及时更新修订园区管委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评审,完成备案登记;协助园区管委会按环评要求完成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协助园区管委会处理环境风险相关工作。 5.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排查: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的要求,排查园区企业环境管理台账的完备性、自行监测计划的完整性、执行报告发布的及时准确性等涉及排污许可执行情况。 6.协助完成环保各项督察迎检工作:按照上级督察检查要求及督查重点内容,协助园区完成环保督察迎检相关工作;组织技术专家对督察反馈问题全面剖析,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方案,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7.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排查:核查园区履行园区规划环评情况,核查园区规划环评提出的用地布局规划、产业准入规划、配套污水处理厂等优化调整建议的采纳情况;核查规划环评要求的大气监控点位、地下水监测井等环境监测设置情况以及规划环评要求的相关工作;每年向园区管委会报告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 8.园区规划配套环保基础设施排查:核实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是否与已批复的规划环评一致;排查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处理工艺、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运维管理以及危废处理等相关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环境专项检查服务 一是协助园区管委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环保专项检查服务活动;二是协助园区管委会开展环保“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三是协助园区管委会开展重污染天气,包含臭氧污染天气,环保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四是协助园区管委会开展中央、省市环保督察行动;五是协助园区管委会开展无废城市专项行动;六是协助园区开展其他专项行动。 (三)环境咨询服务 1.结合当前环保政策及园区实际,根据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分析拟入驻企业与周围企业的环境相容性,指导拟入驻企业的区内选址;对拟入园项目准入、可行性、风险性等提供环保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涉及环保问题咨询的相关工作。 2.服务机构拟至少委派2人驻场园区管委会,驻场人员应持有环评工程师或环境类工程师证书,按要求执行上班制,及时处理环保相关事宜,为园区管委会环保问题提供全天候管家服务和技术支持。 (四)环保管理制度服务 1.健全园区环保管理制度:根据现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完善园区管委会现有环境管理制度;梳理和管理园区环境管理方面的档案,包括园区设立文件、总体发展规划或专项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跟踪评价文件、环境基础设施档案、环境管理制度文件等。 2.完善园区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好园区水气土协同预警系统,强化园区污染防治综合管理能力。在系统中健全完善园区在生产企业“一企一档”信息,建立一套环境管理档案。 (五)环保培训服务 追踪国家新发布实施的法规、政策及标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为园区举办个性化环保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适时开展园区企业环保管理业务培训。环保各类培训活动,每年不得少于10次,其中,组织园区企业参加的大中型环保培训活动至少2次。 (六)应急服务项目 应急服务项目,是指突发状况临时性事故专家服务费用,以及周末、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临时性服务项目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中的服务标准 | 1,15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友谊 、 徐红 、 江滔(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该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7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监督管理部门:崇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2313883,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安中路1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崇州市飞云路495号
联系方式: 028-82381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汇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都市成华区双福一路66号4栋18层1号
联系方式: 13608091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13608091270
四川汇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