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印发的《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检查的通知》(粤水水保[2022]738号)、水利部文件《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对我区审批的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抽查,现将被抽查的企业单位及检查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湘桥区企业类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清单.xlsx湘桥区企业类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清单.xlsx
万年城半岛华府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检查表 潮水技术质检[2022]03号.pdf万年城半岛华府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检查表 潮水技术质检[2022]03号.pdf
凤栖阁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检查表 潮水技术质检[2022]04号.pdf凤栖阁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检查表 潮水技术质检[2022]04号.pdf
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生产厂房及配套用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检查表 潮水技术质检[2022]05号.pdf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生产厂房及配套用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检查表 潮水技术质检[2022]05号.pdf
潮州110千伏深能凤泉湖高新区燃气接入系统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检查表 潮水技术质检[2022]02号.pdf潮州110千伏深能凤泉湖高新区燃气接入系统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检查表 潮水技术质检[2022]02号.pdf
潮州110千伏半岛(仙田)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检查表 潮水技术质检[2022]01号.pdf潮州110千伏半岛(仙田)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检查表 潮水技术质检[2022]01号.pdf
湘桥区水务局
2022年9月13日
附件:
2022年度湘桥区企业投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清单 | 2022年度湘桥区企业投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清单 | 2022年度湘桥区企业投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结果 |
1 | 潮州110千伏半岛(仙田)输变电工程 | 水土保持编制和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无整改要求。 |
2 | 潮州110千伏深能凤泉湖高新区燃气接入系统 | 水土保持编制和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无整改要求。 |
3 | 万年城半岛华府 | 水土保持编制和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无整改要求。 |
4 | 凤栖阁 | 水土保持编制和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无整改要求。 |
5 | 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生产厂房及配套用房项目 | 水土保持编制和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无整改要求。 |
项目名称 | 万年城半岛华府 | 万年城半岛华府 | 万年城半岛华府 |
建设单位 | 潮州万年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潮州万年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潮州万年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方案编制单位 | 潮州万年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潮州万年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潮州万年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技术审查单位 | 潮州万年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潮州万年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潮州万年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行政许可文号 | 潮湘水水保[2021]21号 | 工程状态 | 口未开工回开工口已完工 |
核查组织单位 | 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 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 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
发现的问题 | 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口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或内容无效。项目组成不全面,存在重大漏项;口项目编制引用的材料不准确,存在重大错误口不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要求。口在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口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设置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公共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口防治标准等级界定错误,无法满足防治要求;口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完整,存在明显缺陷;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变更报告书渣场选址结论不明确,四级以上建成渣场缺乏稳定安全技术论证。口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 | 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口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或内容无效。项目组成不全面,存在重大漏项;口项目编制引用的材料不准确,存在重大错误口不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要求。口在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口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设置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公共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口防治标准等级界定错误,无法满足防治要求;口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完整,存在明显缺陷;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变更报告书渣场选址结论不明确,四级以上建成渣场缺乏稳定安全技术论证。口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 | 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口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或内容无效。项目组成不全面,存在重大漏项;口项目编制引用的材料不准确,存在重大错误口不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要求。口在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口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设置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公共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口防治标准等级界定错误,无法满足防治要求;口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完整,存在明显缺陷;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变更报告书渣场选址结论不明确,四级以上建成渣场缺乏稳定安全技术论证。口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 |
初步结论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备注 |
一、基本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 | 潮州万年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水保方案编制单位 | 水保方案编制单位 | 潮州万年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情况 | 项目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万年城半岛华府 |
技术审查单位 | 技术审查单位 | 潮州万年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及时间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及时间 | 潮湘水水保[2021]21号2021年11月12日 | ||
核查参加单位 | 核查参加单位 |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组织单位 | 核查组织单位 | 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人员 | 核查人员 | 吴海虹、陈朝毅、陈贝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日期 | 核查日期 | 2022年8月10日 |
二、检查结论及整改要求 | 二、检查结论及整改要求 | 二、检查结论及整改要求 | 二、检查结论及整改要求 | |
核查结论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 | |||
核查结论 | 口视同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口视同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口视同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
技术评审程序履行、水保方案内容符合技术评审通过条件评价 | 一、项目概况万年城半岛华府项目位于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窑美村半岛广场片区,项目占地面积76759.10m,总投资2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30000万元,资金均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分地块一及地块二。地块一:用地面积55636.58m,建设16栋32层塔楼和底层商业,以及1栋幼儿园;地块二:用地面积21155.52m,建设6栋塔楼和底层商业。2021年10月潮州万年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了《万年城半岛华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的编制工作。 |
2021年10月14日潮州万年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潮州市主持召开《万年城半岛华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技术审查会,参会有建设单位潮州万年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单位中誉设计有限公司、报告书编制单位潮州万年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代表及专家共10人,会后形成技术审查意见;2021年11月完成了《万年城半岛华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潮州市湘桥区水务局于2021年11月12日对《万年城半岛华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出具了行政许可决定书。二、质量检查情况承接质量检查任务后,我中心迅速组织技术人员成立质量检查组,对本工程水保方案进行核查。经核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水土保持方案能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 |
问题清单 | 无 |
整改要求 | 无 |
检查单位: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盖章)2022年8月10日 | 检查单位: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盖章)2022年8月10日 |
项目名称 | 凤栖阁 | 凤栖阁 | 凤栖阁 |
建设单位 | 潮州市九郎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潮州市九郎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潮州市九郎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方案编制单位 | 广东韩水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广东韩水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广东韩水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技术审查单位 | 潮州市九郎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潮州市九郎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潮州市九郎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行政许可文号 | 潮湘水水保[2021119号 | 工程状态 | 口未开工日开工口已完工 |
核查组织单位 | 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 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 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
发现的问题 | 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口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或内容无效口项目组成不全面,存在重大漏项;口项目编制引用的材料不准确,存在重大错误。口不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要求,在崩場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口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设置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公共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口防治标准等级界定错误,无法满足防治要求;口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完整,存在明显缺陷;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变更报告书渣场选址结论不明确,四级以上建成渣场缺乏稳定安全技术论证口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 | 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口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或内容无效口项目组成不全面,存在重大漏项;口项目编制引用的材料不准确,存在重大错误。口不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要求,在崩場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口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设置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公共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口防治标准等级界定错误,无法满足防治要求;口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完整,存在明显缺陷;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变更报告书渣场选址结论不明确,四级以上建成渣场缺乏稳定安全技术论证口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 | 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口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或内容无效口项目组成不全面,存在重大漏项;口项目编制引用的材料不准确,存在重大错误。口不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要求,在崩場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口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设置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公共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口防治标准等级界定错误,无法满足防治要求;口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完整,存在明显缺陷;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变更报告书渣场选址结论不明确,四级以上建成渣场缺乏稳定安全技术论证口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 |
初步结论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备注 |
一、基本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建设单位 | 潮州市九郎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水保方案编制单位 | 广东韩水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情况 | 项目名称 | 凤栖阁 |
技术审查单位 | 潮州市九郎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及时间 | 潮湘水水保[2021]19号2021年9月28日 | |
核查参加单位 |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组织单位 | 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人员 | 吴海虹、陈朝毅、陈贝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日期 | 2022年8月10日 |
二、检查结论及整改要求 | 二、检查结论及整改要求 | 二、检查结论及整改要求 |
核查结论 | 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 | 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 |
核查结论 | 口视同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口视同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技术评审程序履行、水保方案内容符合技术评审通过条件评价 | 一、项目概况凤栖阁项目位于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东郊村意南路南侧及意东三路西侧,项目总占地面积5.45hm,总投资7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0000万元。项目建设包含第1幢~8幢、第9-1、9-2幢共10幢32层商住楼、第9-3幢2层商业服务设施、第10幢3层幼儿园、1-2层临街铺面、车库层及配套等建筑,设置1~2层地下室,净高3.60~7.20m。2021年8月广东韩水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凤栖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的编制工作。 | 一、项目概况凤栖阁项目位于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东郊村意南路南侧及意东三路西侧,项目总占地面积5.45hm,总投资7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0000万元。项目建设包含第1幢~8幢、第9-1、9-2幢共10幢32层商住楼、第9-3幢2层商业服务设施、第10幢3层幼儿园、1-2层临街铺面、车库层及配套等建筑,设置1~2层地下室,净高3.60~7.20m。2021年8月广东韩水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凤栖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的编制工作。 |
2021年9月22日潮州市九郎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凤栖阁项目部主持召开《凤栖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技术审查会,参会有建设单位潮州市九郎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告书编制单位广东韩水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代表和特邀专家5人,会后形成技术审查意见;2021年9月完成了《凤栖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潮州市湘桥区水务局于2021年9月28日对《凤栖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出具了行政许可决定书。二、质量检查情况承接质量检查任务后,我中心迅速组织技术人员成立质量检查组,对本工程水保方案进行核查。经核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水土保持方案能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 |
问题清单 | 无 |
整改要求 | 无 |
检查单位: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盖章)2022年8月10日 | 检查单位: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盖章)2022年8月10日 |
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生产厂房及配套用房项目 | 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生产厂房及配套用房项目 | 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生产厂房及配套用房项目 |
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 | 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 | 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 |
广东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 | 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 | 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 |
潮湘水水保[2021]2号工程状态 | 口未开工团开工口已完工 | |
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 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 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
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口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或内容无效口项目组成不全面,存在重大漏项;口项目编制引用的材料不准确,存在重大错误。口不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要求.口在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口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设置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公共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口防治标准等级界定错误,无法满足防治要求;口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完整,存在明显缺陷;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变更报告书渣场选址结论不明确,四级以上建成渣场缺乏稳定安全技术论证。口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 | 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口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或内容无效口项目组成不全面,存在重大漏项;口项目编制引用的材料不准确,存在重大错误。口不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要求.口在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口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设置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公共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口防治标准等级界定错误,无法满足防治要求;口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完整,存在明显缺陷;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变更报告书渣场选址结论不明确,四级以上建成渣场缺乏稳定安全技术论证。口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 | 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口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或内容无效口项目组成不全面,存在重大漏项;口项目编制引用的材料不准确,存在重大错误。口不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要求.口在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口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设置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公共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口防治标准等级界定错误,无法满足防治要求;口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完整,存在明显缺陷;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变更报告书渣场选址结论不明确,四级以上建成渣场缺乏稳定安全技术论证。口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 |
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一、基本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建设单位 | 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 | |
水保方案编制单位 | 广东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情况 | 项目名称 | 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生产厂房及配套用房项目 |
技术审查单位 | 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 |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及时间 | 潮湘水水保[2021]2号2021年1月18日 | |
核查参加单位 |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组织单位 | 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人员 | 陈贝、陈朝毅、吴海虹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日期 | 2022年8月10日 |
核查组织情况 | 二、检查结论及整改要求 | |
核查结论 | 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 | 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 |
核查结论 | 口视同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口视同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技术评审程序履行、水保方案内容符合技术评审通过条件评价 | 一、项目概况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生产厂房及配套用房项目占地802hm,其中永久占地为6.67hm(100亩),临时占地1.35hm。建设内容为制砖生产线配套车间和配套公共工程,建筑面积约33428.79m,其中厂房30000m2,办公楼100m,住宿楼3328.79m;厂区道路6628.81m,绿化面积4321.06m,绿化率6.47%。 | 一、项目概况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生产厂房及配套用房项目占地802hm,其中永久占地为6.67hm(100亩),临时占地1.35hm。建设内容为制砖生产线配套车间和配套公共工程,建筑面积约33428.79m,其中厂房30000m2,办公楼100m,住宿楼3328.79m;厂区道路6628.81m,绿化面积4321.06m,绿化率6.47%。 |
2020年9月广东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生产厂房及配套用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20年9月22日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委托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生产厂房及配套用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潮州市湘桥区水务局于2021年1月18日对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生产厂房及配套用房项目出具了行政许可决定书。二、质量检查情况承接质量检查任务后,我中心迅速组织技术人员成立质量检查组,对本工程水保方案进行核查。经核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水土保持方案能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 |
问题清单 | 无 |
整改要求 | 无 |
电技检查单位:潮州市水莉水电技术中心(盖章)2028月10日 | 电技检查单位:潮州市水莉水电技术中心(盖章)2028月10日 |
项目名称 | 潮州110千伏深能凤泉湖高新区2台1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 潮州110千伏深能凤泉湖高新区2台1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 潮州110千伏深能凤泉湖高新区2台1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
方案编制单位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技术审查单位 | 广州升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广州升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广州升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行政许可文号 | 潮湘水水保[2021]10号工程状态 | 口未开工区开工口已完工 | |
核查组织单位 | 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 ||
发现的问题 | 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口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或内容无效。项目组成不全面,存在重大漏项;口项目编制引用的材料不准确,存在重大错误,口不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要求。口在扇場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口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设置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公共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口防治标准等级界定错误,无法满足防治要求;口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完整,存在明显缺陷;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变更报告书渣场选址结论不明确,四级以上建成渣场缺乏稳定安全技术论证,口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 | 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口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或内容无效。项目组成不全面,存在重大漏项;口项目编制引用的材料不准确,存在重大错误,口不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要求。口在扇場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口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设置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公共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口防治标准等级界定错误,无法满足防治要求;口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完整,存在明显缺陷;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变更报告书渣场选址结论不明确,四级以上建成渣场缺乏稳定安全技术论证,口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 | 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口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或内容无效。项目组成不全面,存在重大漏项;口项目编制引用的材料不准确,存在重大错误,口不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要求。口在扇場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口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设置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公共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口防治标准等级界定错误,无法满足防治要求;口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完整,存在明显缺陷;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变更报告书渣场选址结论不明确,四级以上建成渣场缺乏稳定安全技术论证,口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 |
初步结论 | 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备注 |
一、基本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 ||
水保方案编制单位 | 水保方案编制单位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情况 | 项目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潮州110千伏深能凤泉湖高新区2台1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
技术审查单位 | 技术审查单位 | 广州升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及时间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及时间 | 潮湘水水保[2021]10号2021年4月15日 | ||
核查参加单位 | 核查参加单位 |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组织单位 | 核查组织单位 | 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人员 | 核查人员 | 陈朝毅、吴海虹、陈贝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日期 | 核查日期 | 2022年8月10日 |
核查组织情况 | 核查组织情况 | 二、检查结论及整改要求 | ||
核查结论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 | |||
核查结论 | 口视同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口视同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口视同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
技术评审程序履行、水保方案内容符合技术评审通过条件评价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需在220kV卧岭站、110kV铁铺站各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线路工程从热电联产电厂新建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卧岭站:新建110kV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10.6km。新建110kV卧岭至凤泉湖热电厂单回线路,线路总长度约10.86km,其中架空线路10.6km,电缆0.26km。新建110kV铁铺至凤泉湖热电厂单回电缆线路,线路总长度约0.25km。 |
2021年4月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了《潮州110千伏深能凤泉湖高新区2台1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20年12月30日广州升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潮州110千伏深能凤泉湖高新区2台1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审查会;潮州市湘桥区水务局于2021年4月15日对《潮州110千伏深能凤泉湖高新区2台1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出具了行政许可决定书。二、质量检查情况承接质量检查任务后,我中心迅速组织技术人员成立质量检查组,对本工程水保方案进行核查。经核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水土保持方案能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 |
问题清单 | 无 |
整改要求 | 无 |
检查单位: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盖章)2022年8月10日 | 检查单位: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盖章)2022年8月10日 |
项目名称 | 潮州市110千伏半岛(仙田)输变电工程 | 潮州市110千伏半岛(仙田)输变电工程 | 潮州市110千伏半岛(仙田)输变电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
方案编制单位 | 广东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广东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广东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技术审查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邀请专家组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邀请专家组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邀请专家组 |
行政许可文号 | 潮湘水水保[2021]23号工程状态 | 态一口未开工图开工口已完工 | |
核查组织单位 | 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 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 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
发现的问题 | 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口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或内容无效,口项目组成不全面,存在重大漏项口项目编制引用的材料不准确,存在重大错误口不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要求。口在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口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城设置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公共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口防治标准等级界定错误,无法满足防治要求;口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完整,存在明显缺陷;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变更报告书渣场选址结论不明确,四级以上建成渣场缺乏稳定安全技术论证。口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 | 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口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或内容无效,口项目组成不全面,存在重大漏项口项目编制引用的材料不准确,存在重大错误口不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要求。口在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口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城设置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公共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口防治标准等级界定错误,无法满足防治要求;口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完整,存在明显缺陷;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变更报告书渣场选址结论不明确,四级以上建成渣场缺乏稳定安全技术论证。口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 | 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口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或内容无效,口项目组成不全面,存在重大漏项口项目编制引用的材料不准确,存在重大错误口不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要求。口在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口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城设置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口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公共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口防治标准等级界定错误,无法满足防治要求;口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完整,存在明显缺陷;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场变更报告书渣场选址结论不明确,四级以上建成渣场缺乏稳定安全技术论证。口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 |
初步结论 | 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备注 |
一、基本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潮州市110千伏半岛(仙田)输变电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
水保方案编制单位 | 广东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技术审查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及时间 | 潮湘水水保[2021]23号2021年12月12日 |
核查组织单位 | 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
核查参加单位 | |
核查人员 | 陈朝毅、吴海虹、陈贝 |
核查日期 | 2022年8月10日 |
二、检查结论及整改要求 | |
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 | 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技术审查与承诺相符 |
口视同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口视同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
一、项目概况潮州110kV半岛(仙田)输变电工程新建110kV仙田户内GIS变电站1座,本期建设2台40MVA主变压器,终期建设3台;110kV出线本期4回,规划6回;10kV出线本期20回,规划30回。变电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电装置楼一座、消防泵房一座、消防水池一座、事故油池一座、主变基础及油池两个、站内道路、永久进站道路和临时进站道路等。变电站征地面积0.63hm;临时进站道路371m,占地0.37hm,输电线路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长度约为0.10km/铁塔2基,拆除同塔双回 | 一、项目概况潮州110kV半岛(仙田)输变电工程新建110kV仙田户内GIS变电站1座,本期建设2台40MVA主变压器,终期建设3台;110kV出线本期4回,规划6回;10kV出线本期20回,规划30回。变电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电装置楼一座、消防泵房一座、消防水池一座、事故油池一座、主变基础及油池两个、站内道路、永久进站道路和临时进站道路等。变电站征地面积0.63hm;临时进站道路371m,占地0.37hm,输电线路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长度约为0.10km/铁塔2基,拆除同塔双回 |
线路导地线长度约0.05km/无土建。2021年6月广东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潮州110千伏半岛(仙田)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21年6月7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邀请专家通过函审方式,对《潮州市110千伏半岛(仙田)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潮州市湘桥区水务局于2021年12月12日对潮州市110千伏半岛(仙田)输变电工程出具了行政许可决定书。二、质量检查情况承接质量检查任务后,我中心迅速组织技术人员成立质量检查组,对本工程水保方案进行核查。经核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水土保持方案能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 |
问题清单 | 无 |
整改要求 | 无 |
检查单位: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盖章)2022年8月10日 | 检查单位:潮州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盖章)2022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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