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2-06 17:47:49 截止时间: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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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编码:HLJGGG20241206406
项目编号:GXTC-A1-241400691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主要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裸口管路强度试验连接工装设计及验证采购招标,招标人为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编号:GXTC-A1-241400691。
3.招标范围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1 | 裸口管路强度试验连接工装设计及验证 | 见技术要求书 | 42.8 | 2025年5月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说明 | 1.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3.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技术要求(以《技术要求书》为准)。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同等效力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4.1.2 投标人经营状态正常,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符合所投产品类别经营许可登记范围(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3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以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税(完税)证明为准,无需依法缴税的提供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无需缴费的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提供企业财务制度为准)、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倒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100万元以上,加权平均净资产权重近一年占50%、近二年占30%、近三年占20%(以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三年内的完整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报告中须明确体现企业年净资产,JD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1.4 投标人须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以提供的自有生产场地产权证书,或生产场地租赁证明与产权方产权证书为准)、设施设备(以提供的设施设备购置发票或生产场地设备设施照片为准);
4.1.5 投标人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倒推计算)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在JD、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或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事项处罚期内,未被JD采购监督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6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企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内对应网站的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应当体现截图日期,截图以随文件发放的示例图为准;如投标人为JD等依法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不予查询的单位,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7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质量保证能力、合同履约情况、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水平(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8 投标人须具备按时交付能力以及对合同交货期临时变更的适应能力(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9 投标人需满足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或供应链管理的最新规定,并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自助服务平台成功注册,申请渠道:https://temp.ebuycsemc.com(同时提供《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函》;注册成功证明截图,截图内容显示:注册审查通过,投标人名称);
4.1.10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独立性要求
4.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须承诺如有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自动放弃本次投标(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项目实施能力要求
4.3.1 投标人须承诺能提供合格证(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3.2 投标人须通过国J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投标内容(以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准);
4.3.3 投标人须承诺有军事代表室监管(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4 其他要求
4.4.1 须从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4.2 中标人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禁止向处于J方明确的失信惩戒期内的单位(含存在重大、严重失信行为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处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处于采购人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以及无生产或供货资质的单位分包或采购(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4.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已支付部分应全部予以退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按照集团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将其列入黑名单(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4.4 投标人不参与投标或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于开标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0日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通知采购单位或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无故不参加投标的厂家或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导致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可视情报归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名录(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 报名购买时间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裴女士010-87235301、张先生18600241996联系报名购买事项。
6.2 报名购买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58号院内主楼国信招标。
6.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文件
6.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同等效力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6.3.2 投标人经营状态正常,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符合所投产品类别经营许可登记范围(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3.3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以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税(完税)证明为准,无需依法缴税的提供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无需缴费的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提供企业财务制度为准)、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倒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100万元以上,加权平均净资产权重近一年占50%、近二年占30%、近三年占20%(以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三年内的完整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报告中须明确体现企业年净资产,JD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6.3.4 投标人须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以提供的自有生产场地产权证书,或生产场地租赁证明与产权方产权证书为准)、设施设备(以提供的设施设备购置发票或生产场地设备设施照片为准);
6.3.5 投标人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倒推计算)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在JD、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或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事项处罚期内,未被JD采购监督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3.6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企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内对应网站的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应当体现截图日期,截图以随文件发放的示例图为准;如投标人为JD等依法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不予查询的单位,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3.7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质量保证能力、合同履约情况、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水平(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3.8 投标人须具备按时交付能力以及对合同交货期临时变更的适应能力(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3.9 投标人需满足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或供应链管理的最新规定,并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自助服务平台成功注册,申请渠道:https://temp.ebuycsemc.com(同时提供《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函》;注册成功证明截图,截图内容显示:注册审查通过,投标人名称);
6.3.10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须承诺如有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自动放弃本次投标(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13 投标人须承诺能提供合格证(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3.14 投标人须通过国J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投标内容(以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准);
6.3.15 投标人须承诺有军事代表室监管(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3.16 须从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3.17 中标人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禁止向处于J方明确的失信惩戒期内的单位(含存在重大、严重失信行为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等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处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处于采购人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以及无生产或供货资质的单位分包或采购(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3.18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已支付部分应全部予以退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按照集团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将其列入黑名单(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3.19 投标人不参与投标或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于开标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0日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通知采购单位或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无故不参加投标的厂家或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导致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可视情报归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名录(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3.20 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购买人为授权代表的,提供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3.21 “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提交截图(已经注册的提供已注册截图)。
6.4 报名购买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请各投标人按要求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和领取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58号院内主楼国信招标持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注:1.结合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交由招标人进一步审查,审查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该阶段审查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如有变化会另行通知)。
2.投标单位入库注册须知。单位注册的入口链接地址(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首次注册请将账号密码发至项目经理备案并自行牢记账号密码。注册后投标单位主账号管理员可以查看本单位所有已参与的项目情况及正在参与的项目情况,子账号仅可查看此账号负责人经办的投标项目情况。如应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注册导致保证金及后续开评标受影响,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延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招标代理机构自2025年1月15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城饭店16层16A会议室。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1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8.2 开标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城饭店16层16A会议室。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9.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58号院内主楼国信招标
邮编:100195
联 系 人:马先生、高先生、吕先生
联系电话:13264575888、13319815533、13718328730
电子信箱:15826043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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