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陕县筒车湾镇海棠园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陕县筒车湾镇海棠园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已于2023年5月8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谈判工作已结束,根据谈判小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23年5月9日的“成交复函”,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筒车湾镇海棠园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
二、采购项目编号:ZYZB2023-JT2031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筒车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筒车湾镇筒车湾街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宁陕县筒车湾镇海棠园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性质:其他财政资金
项目用途:环境整治提升
采购预算: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免费注册即可查看.34元
六、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宁陕县绿都园艺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壹佰捌拾叁元捌角柒分(¥:免费注册即可查看.87 元)
3、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幸福花园 19 号
4、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5、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鲍 萱、陈 陆、李迎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冯丹、杨慧
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成交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单位一次性支付给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筒车湾镇海棠园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
二、采购项目编号:ZYZB2023-JT2031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筒车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筒车湾镇筒车湾街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宁陕县筒车湾镇海棠园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性质:其他财政资金
项目用途:环境整治提升
采购预算: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免费注册即可查看.34元
六、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宁陕县绿都园艺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壹佰捌拾叁元捌角柒分(¥:免费注册即可查看.87 元)
3、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幸福花园 19 号
4、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5、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鲍 萱、陈 陆、李迎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冯丹、杨慧
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成交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单位一次性支付给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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