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叙州区以电费托管实施中心城区路灯智能升级改造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5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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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以电费托管实施中心城区路灯智能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叙州区以电费托管实施中心城区路灯智能升级改造项目
2.采购人:宜宾金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预算:1053万元/年(人民币),服务期限:六年(不含改造工期120日历天)。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本次改造路灯6630盏。(玉兰灯2827盏、高杆灯335盏、单杆灯1946盏、双头灯1375盏、馒头灯135盏、四头灯12盏。)(详见第五章)
2.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六年(不含改造工期120日历天)。
3. 经营服务费最高限价1053万元/年(人民币,含前期设计、采购、安装的改造费用;采购服务费、电费、税费和后期运营维护所有费用)。
注:(1)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于业主金工集团产生的税收差额由中选单位承担(详见采购合同)。
(2)改造工期120日历天如因甲方原因实际需求而导致改造工期不足的,双方协商可适当延长时间,如因乙方导致改造工期滞后,乙方承担5000元/天的违约金。
四、公告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项目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本项目特殊要求:
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 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的内容。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自2024年6月 25 日至2024年7月 2 日0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文化中心11楼1136号。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资格不得转让)。
收款单位:宜宾金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1521MA62AFRFXB
开户行:工行宜宾城北支行
账号:2314508309100039960
(四)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或网络)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招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现场办理: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网上办理:
供应商网上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转账截图及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人邮箱226149401@qq.com(邮件主题:单位全称+项目名称;邮件正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邮箱)采购人于当天18:00以前确认回执,向符合上述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至介绍信中载明的邮箱)。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招标当日交至采购人招标文件发售办理处。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招标的时间):2024年7月 15 日10:0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文化中心11楼1101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7月 15 日10:00分)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 15 日10:00分(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开启。
十一、开标地点: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文化中心11楼1101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金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文化中心;
联系人:郑女士 ;
联系电话:0831-8758529。

编辑:何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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