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停车棚新建和停车位扩建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2024-JCKRCX-G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停车棚新建和停车位扩建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024-JCKRCX-G1001)已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福州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有能力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某单位停车棚新建和停车位扩建项目(二次),主要包括新建膜结构停车棚约700平方米,改造停车位约900平方米,配套完善供电,防雷等附属设施等内容;具体规模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最高限价946555元。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招标范围: 某单位停车棚新建和停车位扩建项目(二次),主要包括新建膜结构停车棚约700平方米,改造停车位约900平方米,配套完善供电,防雷等附属设施等内容;具体规模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2.6 其他: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工程总承包投标时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出具书面无在施记录情况说明。核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财务要求:提供经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2)信誉要求: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③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④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⑤在最近三年有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投标人需提供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
3.2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上应当写明单位联系方式及邮箱)、授权代表经办人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附件-保密承诺书、汇款底单,并将材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1014437863@qq.com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7 月 22 日至2024年7 月 29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8月 13 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座13楼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②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投标现场核验无误后,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现场核验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不接受邮寄等其它方式递交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完成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注册登录网址https://www.plap.mil.cn)。
本项目为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交注册成功截图(注册成功的示例截图详见附件,请投标人自行比对是否注册成功)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采购人将核实供应商注册情况,未按要求注册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7. 现场踏勘
7.1 现场踏勘时间: 2024 年 7 月 31日 9 时 00 分 。
7.2 踏勘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
7.3 联系人: 梁女士
7.4 联系电话: 17689605857 。
7.5 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军队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某单位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 系 人: 梁女士 /陈先生
电 话: 17689605857/13850183966
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先生
电话:1598021600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座13楼
联 系 人:余工、吴工
电 话:0591-83389575
电子邮件:1014437863@qq.com
保证金、服务费及标书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东街口支行
银行账号:591903394710101240001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