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99.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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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p4-210181-00120-001-01
二、合同名称:新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p4-210181-00120
四、项目名称:新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辽河大街28号
联系方式:02427622866
供应商(乙方):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北京朝阳区洼里乡大羊坊8号
联系方式:185152912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通过沈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要求,开展新民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新民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计划,开展基础资料搜集与创建基础状况分析工作,确定生态文明示范工作核心,全面启动新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n2)制定全市各类创建指标达标方案。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要求,系统梳理新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可达性,确定规划工作任务、重点工程。n3)参照现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要求,多方面分析评估指标情况,分析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识别重要生态环境存在问题的成因与不足。n4)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制定生态文明创建各阶段目标。分别对不同规划阶段新民资源开发与利用、能源消耗,生态系统质量、生态环境质量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型生态环境问题等方面进行预测分析,研判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挑战。n5)结合生态环境变化、资源能源消耗等预测分析结果,研判不同规划阶段城乡污水、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需求。开展包括碳达峰与碳中和、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影响、生态系统服务等方面的趋势预测与压力分析。n6)结合国家和上级战略部署及新民市发展条件等,综合考虑示范性、前瞻性,研究提出新民生态文明建设的定位。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目标要求,明确区域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逐一分析新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各项指标现状值,综合分析各项指标达标潜力。n7)对照国家和上级战略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内涵要求,以解决新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短板、落实国家和区域有关部署等为重点,因地制宜提出规划重点任务体系。同时,要全面落实国家、上位规划中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任务要求,衔接落实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各专项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的要求,充分衔接在有效期内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内容。n8)针对新民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整合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正在实施项目、计划实施项目等,优化、完善,生成重点项目清单,明确建设主体、建设时限及项目投资估算等信息,对重点工程实施进行效益分析。n结合新民区实际情况,编制具有新民市特色的《新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研究报告、文本、图集。n在服务质量保障期内,对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995,000.00元
合同金额:1,995,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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