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新蒲派出所、礼仪派出所、警犬基地钢制办公设备
采购及安装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名称:新蒲派出所、礼仪派出所、警犬基地钢制办公设备采购及安装
2、项目编号: ZYXPZFCG2019014号
3、项目序列号:C52033120190505002
4、项目联系人: 卢先生
5、项目联系电话: 18798042133
6、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 钢制衣柜、钢制文件柜、钢制货架、档案密集架、保险柜、机场椅等钢制办公设备一批,具体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清单;
(2)采购数量:一批 ;
(3)采购预算: 420788.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具体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20日以内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参数清单中带*需提供样品小样
8、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证照齐全;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⑥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购买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文件。
(2)特殊资格要求:为方便使用方后期维护,投标人须在遵义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9、获取磋商文件信息:
(1)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05月06日09:00时至2019年05 月16日上午10:00时(开标24小时前);
(2)磋商文件下载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蒲分中心新蒲分中电子招标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222.86.157.44/xpwz/);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自行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蒲分中心新蒲分中电子招标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222.86.157.44/xpwz/),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10、投标文件上传:
(1)时间:2019年05月06日上午09时00分至2019年05月17 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前半小时);
(2)方式:①在系统中下载格式为*.XPZF格式的招标文件后,在门户网站(http://ggzyjy.zunyi.gov.cn/index/xpfzx)下载中心处下载 新蒲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和 新蒲CA驱动 (地址http://ggzyjy.zunyi.gov.cn/index/xpfzx)进行安装。
②安装完毕后,将CA锁插上电脑,打开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新蒲新区版)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生成格式为*.nXPTF(非加密投标文件)和 *.XPTF(加密投标文件)两份投标文件。然后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中(点击会员系统中的“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入选择对应标段上传)。
③将非加密投标文件刻录至网盘或U盘于开标当日带到开标现场做备用,用于刻录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必须密封,并将密封袋盖上投标单位公章。
1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5月 17 日上午10:30 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 05月 17 日上午13:00 时;
13、开标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开投大厦附楼3楼(播州大道南端、白鹭湖旁)]。
14、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 8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9年05月06日 至2019年05月 17 日上午10:00 时(开标前半小时);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汇款,报名企业通过登录http://222.86.157.44:8082/xphy/网站,保证金以转帐或汇款方式缴纳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帐户(所有保证金的缴纳一律采用线上缴纳的方式, 请供应商在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和摘要栏只注明本项目报名时所产生的14位随机码(随机码在供应商报名后会在报名页面自动显示),不能填写其他多余的字符。转账时,请必须使用诚信库中填写的基本账号进行转账,缴纳金额须与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相等,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或金额不符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 名:遵义市新蒲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合兴大道支行
账 号:0277001800000003
14、PPP项目: 否。
1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中小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参考附件2)(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优惠,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16、采 购 人: 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
联系地址: 新蒲公安分局 (播州大道南端 )
联 系 人: 卢先生
联系电话: 18798042133
17、采购代理人: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行政中心左侧楼3楼采购科
联 系 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 0851-28655857
公告时间:二O一九年 四 月 三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