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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硬件维保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利星行机械(合肥)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联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科来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建恒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百望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州江南科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东得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深圳市计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硬件维保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项目
三、采购内容
四、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8(税控设备):
定向原因: 税控服务器是2016年从百望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定制机器,和其开发的税控设备管理系统绑定使用,其服务器上的核心板及客户端接口只能百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为保证维保服务质量,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百望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15(Lustre技术服务):
定向原因: 行内lustre版本从2012年开始使用,相对于目前的主流版本,已非常老旧,且我行使用该产品的系统已运行多年,即将下线,联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是该软件安装的原服务厂商,为我行提供多年的技术支持服务,熟悉我行软件的部署环境。为保证系统稳定运行,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联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涉及设备扩容、升级及相关服务采购,除原供应商外,其他供应商不具备相关实施能力或实施后会影响设备功能服务的。”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17 (石家庄邮校):
定向原因:我行石家庄开发测试环境位于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机房,机房属于校方资产并由校方直接管理,校方人员独立进行运行维护、值班监控等工作,无法采购第三方服务,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29(SBC设备):
定向原因:我行使用的SBC设备目前部署在行内生产环境中,鉴于原厂能更全面掌握设备功能,熟悉系统功能,定位问题快速、准确,解决效率高,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经与原厂Oracle公司沟通,该设备的维保服务唯一授权给指定代理商负责,因此建议本次与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代理商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2.采购货物配套使用的且必须由原厂提供的备品备件、配件辅件,以及必须由原厂提供的维保服务”。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38(动环监控系统):
定向原因:动环监控系统维保专业性较强,运维需保证与原先开发的系统的服务配套,鉴于深圳计通前期负责动环监控系统的开发、建设,熟悉软件架构及功能, 为保证及时监测、发现动环故障,确保机房基础设备和信息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故建议本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深圳市计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2.采购货物配套使用的且必须由原厂提供的备品备件、配件辅件,以及必须由原厂提供的维保服务”。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43(卡特彼勒/利星行代理包(设备类)):
定向原因:柴油发电机组是数据中心供电系统的关键保障设备,其重要性高,维护专业性强。第三方厂商在人员技术实力、零配件品质及储备供应等方面与原厂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满足数据中心的维护保障要求;而原厂能更好地保障数据中心供电安全,确保机房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因此建议采购卡特彼勒原厂或其授权服务商提供维保服务。因卡特彼勒原厂将华东地区相关服务唯一授权给利星行机械(合肥)有限公司开展,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利星行机械(合肥)有限公司(注:利星行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2.采购货物配套使用的且必须由原厂提供的备品备件、配件辅件,以及必须由原厂提供的维保服务”。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44(特灵空调(合肥)维保服务包 (设备类)):
定向原因:冷水机组是数据中心机房最核心的基础设施,运行状况直接影响机房安全,且冷水机组、风冷热泵和新风机组等设备专业性强,第三方厂商在人员技术实力、零配件品质及储备供应等方面与特灵原厂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满足数据中心的维护保障要求;而原厂能更好地保障数据中心安全,确保机房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因此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因原厂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无授权代理商,故建议与原厂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2.采购货物配套使用的且必须由原厂提供的备品备件、配件辅件,以及必须由原厂提供的维保服务。”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47(安恒):
定向原因:APT设备为安恒的产品,原厂在license授权、产品升级等方面不可替代。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原厂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48(公安一所):
定向原因:D01/E01/K01为公安一所的产品原厂在license授权、产品升级等方面不可替代。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原厂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51(得安):
定向原因:加密机为山东得安的产品,原厂在license授权、产品升级等方面不可替代。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原厂山东得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本次采购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52(江南科友):
定向原因:加密机为江南科友的产品,原厂在license授权、产品升级等方面不可替代。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原厂广州江南科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53(卫士通):
定向原因:加密机为卫士通的产品,原厂在license授权、产品升级等方面不可替代。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原厂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代理商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维保服务 包54(网络钓鱼监测及处置服务--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定向原因: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是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管理领导下的国家级网络安全应急机构,提供的钓鱼网站监测与处置服务具有权威性、时效性、不可替代性,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维保服务 包59(运维安全堡垒系统驻场服务--建恒信安):
定向原因:运维安全堡垒系统为建恒信安的产品,原厂维护人员全面掌握系统架构和业务流程,熟悉系统功能,定位问题快速、准确,解决效率高,且运维与工程建设是一个厂商,团队之间的技术共享程度高,协调更加顺畅,三线支持力度更好,能够在系统应急处置中保证效率和质量。为确保系统稳定运行,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原厂北京建恒信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维保服务 包60(信息科技风险综合预警及APT防御系统驻场服务--安恒):
定向原因:信息科技风险综合预警及APT防御系统为安恒的产品,原厂维护人员全面掌握系统架构和业务流程,熟悉系统功能,定位问题快速、准确,解决效率高,且运维与工程建设是一个厂商,团队之间的技术共享程度高,协调更加顺畅,三线支持力度更好,能够在系统应急处置中保障效率和质量。为保证系统运行质量,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原厂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维保服务 包61(网络全流量攻击溯源设备专用服务--科来):
定向原因:网络全流量攻击溯源设备为科来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重保期间专用的安全保障服务需由熟悉设备的原厂商提供,原厂人员熟悉产品功能,在设备参数调优、溯源分析等方面更为准确、高效。为确保我行网络安全,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原厂科来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维保服务 包62(终端安全专用服务-奇安信网神):
定向原因:我行使用的终端安全管控系统为奇安信网神的产品,重保期间专用的安全保障服务需由熟悉设备的原厂商提供,原厂维护人员熟悉系统功能,定位问题快速、准确,解决效率高,且运维与工程建设是一个厂商,团队之间的技术共享程度高,协调更加顺畅,三线支持力度更好。为确保我行网络安全,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原厂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五、公示期限
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8日,共公示3日。
六、联系方式
崔女士,010-63700061,psbc_sjzxcg2022@163.com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采购前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提出。
2022年9月6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硬件维保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项目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维保内容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8(税控设备) | 税控设备 | 百望股份有限公司 |
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15(Lustre技术服务) | lustre技术服务 | 联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17 (石家庄邮校) | 石家庄邮校 |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
4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29(SBC设备) | SBC设备 | 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代理商 |
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38(动环监控系统) | 计通动环监控系统 | 深圳市计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43(卡特彼勒/利星行代理包(设备类)) | 合肥分中心卡特彼勒油机季度巡检及年度耗材更换 | 利星行机械(合肥)有限公司 |
7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44(特灵空调(合肥)维保服务包 (设备类)) | 合肥分中心特灵设备维保 | 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
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47(安恒) | 安恒设备license授权、日常维护、升级等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9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48(公安一所) | 公安一所设备license授权、日常维护、升级等 |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
1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51(得安) | 得安设备license授权、日常维护、升级等 | 山东得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52(江南科友) | 江南科友设备license授权、日常维护、升级等 | 广州江南科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53(卫士通) | 卫士通设备license授权、日常维护、升级等 |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代理商 |
1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维保服务 包54(网络钓鱼监测及处置服务--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 网络钓鱼监测及处置 | 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
14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维保服务 包59(运维安全堡垒系统驻场服务--建恒信安) | 运维安全堡垒系统日常运维 | 北京建恒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
1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维保服务 包60(信息科技风险综合预警及APT防御系统驻场服务--安恒) | 信息科技风险综合预警及APT防御系统日常运维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维保服务 包61(网络全流量攻击溯源设备专用服务--科来) | 重保时期网络全流量攻击溯源设备现场服务 | 科来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7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维保服务 包62(终端安全专用服务-奇安信网神) | 重保时期终端安全现场服务 | 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四、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8(税控设备):
定向原因: 税控服务器是2016年从百望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定制机器,和其开发的税控设备管理系统绑定使用,其服务器上的核心板及客户端接口只能百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为保证维保服务质量,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百望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15(Lustre技术服务):
定向原因: 行内lustre版本从2012年开始使用,相对于目前的主流版本,已非常老旧,且我行使用该产品的系统已运行多年,即将下线,联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是该软件安装的原服务厂商,为我行提供多年的技术支持服务,熟悉我行软件的部署环境。为保证系统稳定运行,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联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涉及设备扩容、升级及相关服务采购,除原供应商外,其他供应商不具备相关实施能力或实施后会影响设备功能服务的。”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17 (石家庄邮校):
定向原因:我行石家庄开发测试环境位于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机房,机房属于校方资产并由校方直接管理,校方人员独立进行运行维护、值班监控等工作,无法采购第三方服务,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29(SBC设备):
定向原因:我行使用的SBC设备目前部署在行内生产环境中,鉴于原厂能更全面掌握设备功能,熟悉系统功能,定位问题快速、准确,解决效率高,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经与原厂Oracle公司沟通,该设备的维保服务唯一授权给指定代理商负责,因此建议本次与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代理商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2.采购货物配套使用的且必须由原厂提供的备品备件、配件辅件,以及必须由原厂提供的维保服务”。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38(动环监控系统):
定向原因:动环监控系统维保专业性较强,运维需保证与原先开发的系统的服务配套,鉴于深圳计通前期负责动环监控系统的开发、建设,熟悉软件架构及功能, 为保证及时监测、发现动环故障,确保机房基础设备和信息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故建议本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深圳市计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2.采购货物配套使用的且必须由原厂提供的备品备件、配件辅件,以及必须由原厂提供的维保服务”。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43(卡特彼勒/利星行代理包(设备类)):
定向原因:柴油发电机组是数据中心供电系统的关键保障设备,其重要性高,维护专业性强。第三方厂商在人员技术实力、零配件品质及储备供应等方面与原厂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满足数据中心的维护保障要求;而原厂能更好地保障数据中心供电安全,确保机房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因此建议采购卡特彼勒原厂或其授权服务商提供维保服务。因卡特彼勒原厂将华东地区相关服务唯一授权给利星行机械(合肥)有限公司开展,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利星行机械(合肥)有限公司(注:利星行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2.采购货物配套使用的且必须由原厂提供的备品备件、配件辅件,以及必须由原厂提供的维保服务”。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44(特灵空调(合肥)维保服务包 (设备类)):
定向原因:冷水机组是数据中心机房最核心的基础设施,运行状况直接影响机房安全,且冷水机组、风冷热泵和新风机组等设备专业性强,第三方厂商在人员技术实力、零配件品质及储备供应等方面与特灵原厂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满足数据中心的维护保障要求;而原厂能更好地保障数据中心安全,确保机房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因此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因原厂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无授权代理商,故建议与原厂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2.采购货物配套使用的且必须由原厂提供的备品备件、配件辅件,以及必须由原厂提供的维保服务。”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47(安恒):
定向原因:APT设备为安恒的产品,原厂在license授权、产品升级等方面不可替代。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原厂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48(公安一所):
定向原因:D01/E01/K01为公安一所的产品原厂在license授权、产品升级等方面不可替代。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原厂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51(得安):
定向原因:加密机为山东得安的产品,原厂在license授权、产品升级等方面不可替代。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原厂山东得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本次采购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52(江南科友):
定向原因:加密机为江南科友的产品,原厂在license授权、产品升级等方面不可替代。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原厂广州江南科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包53(卫士通):
定向原因:加密机为卫士通的产品,原厂在license授权、产品升级等方面不可替代。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原厂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代理商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维保服务 包54(网络钓鱼监测及处置服务--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定向原因: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是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管理领导下的国家级网络安全应急机构,提供的钓鱼网站监测与处置服务具有权威性、时效性、不可替代性,故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维保服务 包59(运维安全堡垒系统驻场服务--建恒信安):
定向原因:运维安全堡垒系统为建恒信安的产品,原厂维护人员全面掌握系统架构和业务流程,熟悉系统功能,定位问题快速、准确,解决效率高,且运维与工程建设是一个厂商,团队之间的技术共享程度高,协调更加顺畅,三线支持力度更好,能够在系统应急处置中保证效率和质量。为确保系统稳定运行,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原厂北京建恒信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维保服务 包60(信息科技风险综合预警及APT防御系统驻场服务--安恒):
定向原因:信息科技风险综合预警及APT防御系统为安恒的产品,原厂维护人员全面掌握系统架构和业务流程,熟悉系统功能,定位问题快速、准确,解决效率高,且运维与工程建设是一个厂商,团队之间的技术共享程度高,协调更加顺畅,三线支持力度更好,能够在系统应急处置中保障效率和质量。为保证系统运行质量,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原厂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维保服务 包61(网络全流量攻击溯源设备专用服务--科来):
定向原因:网络全流量攻击溯源设备为科来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重保期间专用的安全保障服务需由熟悉设备的原厂商提供,原厂人员熟悉产品功能,在设备参数调优、溯源分析等方面更为准确、高效。为确保我行网络安全,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原厂科来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5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维保服务 包62(终端安全专用服务-奇安信网神):
定向原因:我行使用的终端安全管控系统为奇安信网神的产品,重保期间专用的安全保障服务需由熟悉设备的原厂商提供,原厂维护人员熟悉系统功能,定位问题快速、准确,解决效率高,且运维与工程建设是一个厂商,团队之间的技术共享程度高,协调更加顺畅,三线支持力度更好。为确保我行网络安全,本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原厂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情形(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五、公示期限
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8日,共公示3日。
六、联系方式
崔女士,010-63700061,psbc_sjzxcg2022@163.com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采购前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提出。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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