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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号 | A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自行采购-公开招标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定标方法 | 本项目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递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递补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
候选供应商家数 | 3 |
中标供应商家数 | 1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投标文件份数 | ①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以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均可,但需在外部注明投标人名称)一并作为“开标文件”进行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包装上标明“开标文件”字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开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无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投标文件需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均需标明项目编号、包号(如分包的话)、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③其中开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含正本和副本)应分开独立密封包装。④密封包装上注明“在(开标日期、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
资格性检查表 | |
1 | 不具备采购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采购公告); |
符合性检查表 | |
1 |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
2 | 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
3 | 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限额的; |
4 |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相关规定修正后仍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
5 | 所投投标方案、服务内容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来做出评判); |
6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样式及要求填写“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或详细填写项目“分项报价清单”; |
7 | 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
8 |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异常雷同现象的; |
9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1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10 | ||
2 | 技术 | 65 | ||
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服务方案 | 15 | 投标人提供全面、内容详尽、具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服务方案规划、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建议等。 根据服务方案的优劣,横向进行评比:服务内容准确完善,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评价为优得15分;内容准确完善,方案合理的评价为良得10分;内容基本完善的评价为中得5分;内容不全有缺漏项的评价为差得1分;未提供或所提供的方案与评审因素无关的不得分。 | |
2 | 服务保障措施 | 15 | 投标人提供全面、内容详尽、具有针对性的服务保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安全保证措施等。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的优劣,横向进行评比:内容准确完善,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评价为优得15分;内容准确完善,方案合理的评价为良得10分;内容基本完善的评价为中得5分;内容不全有缺漏项的评价为差得1分;未提供或所提供的方案与评审因素无关的不得分。 | |
3 | 管理制度 | 15 | 考察投标人具有明确的管理制度情况。人员、岗位管理制度需具备可操作性。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的优劣,横向进行评比:人员、岗位管理制度内容准确完善,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评价为优得15分;人员、岗位管理制度内容较准确完善,方案较合理的评价为良得10分;内容基本完善的评价为中得5分;内容不全有缺漏项的评价为差得1分;未提供或所提供的方案与评审因素无关的不得分。 | |
4 | 疫情防控措施 | 10 | 投标人提供全面、内容详尽、具有针对性的疫情防控方案。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的优劣,横向进行评比:内容准确完善,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评价为优得10分;内容准确完善,方案合理的评价为良得7分;内容基本完善的评价为中得3分;内容不全有缺漏项的评价为差得1分;未提供或所提供的方案与评审因素无关的不得分。 | |
5 | 承诺情况 | 10 | 考察投标人提供以下承诺情况:1.投标人承诺服务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服务记录档案的,得5分;2.投标人承诺服务完成后为采购人提供与教师研修有关的咨询服务的,得5分。以上两项累积得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或所提供得承诺与评审因素无关的不得分。 | |
3 | 商务 | 25 | ||
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20 | (一)评分内容: 从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具有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20分。(二)评分依据: 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扫描件,原件备查。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相对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备注: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
2 | 诚信 | 5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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