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65.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ht-yn-zb20230149
预算金额165.6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浩然0871-6415304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1
公告正文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复烤厂委托,就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项目编号:YNFK-QL-QT-2023-03、招标编号:DFHT-YN-ZB20230149)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
2.2招标内容:按照国家局、省局及复烤公司对废弃烟草专卖品销毁处置相关管理规定,对麒麟复烤厂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进行处置,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约5520吨,其中毁形梗末约4950吨,烟灰约570吨(以招标人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本项目拟确定2家处置单位对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进行处置,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只能用于生产有机肥,严禁转卖、严禁用于提取烟碱、天然香精、香料、植物提取物、茄尼醇等烟用物质(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3服务期限及单次处置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本项目采用先款后货、分批次供货的形式,单次处置期限要求:在收到招标人“预付款书面通知”3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通过基本银行账户以转账方式预付该批次全额货款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收到预付款后,由招标人下达该批次“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书面处置通知”给中标人,中标人收到处置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批次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调运。
2.4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完全满足招标人对废弃烟草专卖品的处置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2.6项目金额:约165.6万元(不含税),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价格固定为300元/吨(不含税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经营范围中不得出现烟碱、天然香精、香料、植物提取物、茄尼醇等烟用物质的研究、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类似表述),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2投标人必须是云南省内的有机肥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云南省肥料登记证》;同时提供“废弃原料只能用于有机肥生产,严禁转卖、严禁用于提取烟碱、天然香精、香料、植物提取物、茄尼醇等烟用物质书面承诺”。
3.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如果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时,则不需要提供社保(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4信用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纳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中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④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⑤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⑥投标人未在招标人的不合格供应商目录执行期内(以招标人下发的供应商评价结果为准)。
上述涉及网站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3.5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
3.6其它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投标时,则不需要提供)。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18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按单位负责人执行)、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云南省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支持网络报名,报名电话:0871-64153047,联系人:张楠。如为网络报名需将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yndfht@126.com,并电话至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事宜)。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3如已经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决定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日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放弃函”,并说明放弃原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9月21日14时0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18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外网”网站上发布。
免责申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篡改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楼1118
号(云南分公司)
联 系 人:李浩然、张楠
电 话:0871-64153047
邮 箱:yndfht@126.com
备注:报名期间如遇招标代理机构无人受理等情形可与招标人进行联系。
招 标 人: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复烤厂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北路400号
联 系 人:吴师
电 话:0874-3364662
日 期:2023年8月31日
1.招标条件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复烤厂委托,就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项目编号:YNFK-QL-QT-2023-03、招标编号:DFHT-YN-ZB20230149)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
2.2招标内容:按照国家局、省局及复烤公司对废弃烟草专卖品销毁处置相关管理规定,对麒麟复烤厂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进行处置,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约5520吨,其中毁形梗末约4950吨,烟灰约570吨(以招标人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本项目拟确定2家处置单位对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进行处置,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只能用于生产有机肥,严禁转卖、严禁用于提取烟碱、天然香精、香料、植物提取物、茄尼醇等烟用物质(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3服务期限及单次处置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本项目采用先款后货、分批次供货的形式,单次处置期限要求:在收到招标人“预付款书面通知”3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通过基本银行账户以转账方式预付该批次全额货款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收到预付款后,由招标人下达该批次“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书面处置通知”给中标人,中标人收到处置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批次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调运。
2.4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完全满足招标人对废弃烟草专卖品的处置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2.6项目金额:约165.6万元(不含税),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价格固定为300元/吨(不含税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经营范围中不得出现烟碱、天然香精、香料、植物提取物、茄尼醇等烟用物质的研究、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类似表述),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2投标人必须是云南省内的有机肥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云南省肥料登记证》;同时提供“废弃原料只能用于有机肥生产,严禁转卖、严禁用于提取烟碱、天然香精、香料、植物提取物、茄尼醇等烟用物质书面承诺”。
3.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如果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时,则不需要提供社保(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4信用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纳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中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④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⑤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⑥投标人未在招标人的不合格供应商目录执行期内(以招标人下发的供应商评价结果为准)。
上述涉及网站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3.5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
3.6其它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投标时,则不需要提供)。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18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按单位负责人执行)、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云南省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支持网络报名,报名电话:0871-64153047,联系人:张楠。如为网络报名需将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yndfht@126.com,并电话至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事宜)。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3如已经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决定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日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放弃函”,并说明放弃原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9月21日14时0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18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外网”网站上发布。
免责申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篡改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楼1118
号(云南分公司)
联 系 人:李浩然、张楠
电 话:0871-64153047
邮 箱:yndfht@126.com
备注:报名期间如遇招标代理机构无人受理等情形可与招标人进行联系。
招 标 人: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复烤厂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北路400号
联 系 人:吴师
电 话:0874-3364662
日 期: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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