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52432001g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崔雷雷0312-81930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赫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玲芝1309121664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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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保定市清苑区2023年石桥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52432001G01
招标内容:

保定市清苑区2023年石桥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2023年石桥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066号、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0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在保定市清苑区望亭镇的孟庄村;李庄乡的北段庄村;石桥镇的百冢村、黄陀村,共计 3 个乡镇 4 个行政村。 2.1.2 建设规模:15000亩。 2.1.3 建设内容: 土壤改良:地力培肥15000亩。 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 (1)机井换泵271座,其中机井换泵(200QJ50-52-11kw)261座,机井换泵(200QJ32-52-7.5kw)10座;配套井首装置334套;配套机井保护装置253座;配套机井智能控制柜262套。 (2)管灌13615亩,铺设φ125PVC-U输水管道153.3km,铺设φ110PVC-U输水管道5.94km;安装出水口(5寸)4810个,出水口(4寸)200个;出水口保护装置5010个,过路管道30处。 (3)喷灌835亩,配套卷盘式喷灌机(JP75-400)2台,卷盘式喷灌机(JP75-300)7台,变频柜9台,铺设φ125PVC-U输水管道6km,铺设φ110PVC-U输水管道0.1km,灌溉下阀体90个,灌溉上阀体20个,出水口保护装置90个,监测系统1套。 田间机耕道:整修田间机耕路15.07km,其中: 1)混凝土硬化宽度3m(两侧路肩各30cm)5.284km; 2)混凝土硬化宽度4m(两侧路肩各30cm)6.481km; 3)混凝土硬化宽度5m(两侧路肩各30cm)3.305km; 4)拆除原有混凝土路面17484m2, 5)拆除原有砖路11785m2, 6)清理原有道路表面7689m2。 2.1.5 计划工期:1年。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1.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二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四至十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四标段:孟庄村、黄陀村 —管灌 ; 第五标段:北段庄村 —管灌 ; 第六标段:百冢村 —管灌 ; 第七标段:北段庄村 —喷灌 ; 第八标段:北段庄 —田间机耕道路 ; 第九标段: 百冢 —田间机耕道路 ; 第十标段: 黄坨—田间机耕道路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2,3,11资格要求如下: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还应具备: 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 (2)投标人需提供农业部核发的肥料登记证(生物有机肥)(取消肥料登记证的省份,需附相关取消证明文件) 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1)具备水泵及配套设施生产、销售、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 (2)具备国家或省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潜水泵产品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 第十一标段: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具备国家或省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的产品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 3.2其中1-3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4-11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标段资格要求如下: 四至七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八至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4-10标段:提供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2022年06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4-10标段: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1.4其他要求:4-10标段:其中1-3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4-11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4-10标段:四至七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八至十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2 09:002023-06-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赫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街173号 地址: 保定市968创意产业园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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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崔雷雷

联系人: 张玲芝
电话:

0312-8193016

电话: 13091216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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