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计量院东院区实验楼外墙保温工程的采购公告
金额
39.9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14sy230641
预算金额39.97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检测检验认证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龙024-225030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计量院东院区实验楼外墙保温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4SY230641
项目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计量院东院区实验楼外墙保温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99,796.98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99,796.98元
采购需求: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计量院东院区实验楼外墙保温工程,包括外墙苯板保温、抹面砂浆、玻纤网格布、外墙水包水仿石漆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项目需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03室
方式:邮件获取或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4点00分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21日14点00分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或发送到我中心邮箱syzbzx02@163.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之后供应商必须与我中心项目负责人进行电话确认,否则一切不良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检测检验认证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联系方式:024-23926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03077
邮箱地址:syzbzx02@163.com
购买采购文件账户信息: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240180262210001(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龙
电话:024-22503077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计量院东院区实验楼外墙保温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4SY230641
项目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计量院东院区实验楼外墙保温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99,796.98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99,796.98元
采购需求: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计量院东院区实验楼外墙保温工程,包括外墙苯板保温、抹面砂浆、玻纤网格布、外墙水包水仿石漆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项目需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03室
方式:邮件获取或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4点00分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21日14点00分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或发送到我中心邮箱syzbzx02@163.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之后供应商必须与我中心项目负责人进行电话确认,否则一切不良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检测检验认证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联系方式:024-23926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03077
邮箱地址:syzbzx02@163.com
购买采购文件账户信息: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240180262210001(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龙
电话:024-2250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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