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 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3010319005152 | 项目名称 |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 基础设施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3010319005152002001; | 标段名称 |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3月2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3月30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已经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高审备〔2022〕1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已落实 ;现对本项目的监理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市高新区电厂北路南侧、长安路东侧。 3.2 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414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7.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4.91万平方米,地库面积2.4万平方米,包括TOPcon厂区和集成电路厂区。招标范围为5GWTOPcon电池项目工程所需的主厂房车间及配套的生产工艺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给排水、强弱电及通信、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绿化、亮化等相关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6.11亿元;监理费约200万元。 3.3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 要求工期:240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本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2 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注: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省内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监理人员无在建。 5.3.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 2019年 3月 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4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用途)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账户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行号:314303000333 银行账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 6.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为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换开收据,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开标名单自行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明细表送至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注: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备案的,无需现场备案,只需发送(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经办人手写办理人员姓名、电话、日期、基本开户银行行号12 位数字,方便退款联系);(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word 文档(单位名称重命名) 至邮箱tsqggzyjyzx123@163.com 自行备案,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信息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一致,企业发送成功后后台自行查询。】(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83401193 咨询)。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投标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3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及收据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南楼三楼338室开具保函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4如投标人未中标,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中标人将合同发送给代理公司,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2年3月23日至 2022年3月30日。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2年3月30日17时00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2 年4月1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4月18日9时30分。 8.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9.1 投标人投标报价: 57分 9.2 投标人监理方案: 24 分 9.3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6分 9.4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 分 9.5 投标人及总监类似工程业绩: 8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1.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4本公告为重发公告,第一次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报名,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可有效,原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12 招标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11号办公大楼816室 联系人:袁冲 电 话:0516-83530756 1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 联系人:朱吉学 电 话:0516-83906677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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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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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已经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高审备〔2022〕1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已落实 ;现对本项目的监理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市高新区电厂北路南侧、长安路东侧。 3.2 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414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7.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4.91万平方米,地库面积2.4万平方米,包括TOPcon厂区和集成电路厂区。招标范围为5GWTOPcon电池项目工程所需的主厂房车间及配套的生产工艺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给排水、强弱电及通信、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绿化、亮化等相关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6.11亿元;监理费约200万元。 3.3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 要求工期:240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本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2 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注: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省内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监理人员无在建。 5.3.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 2019年 3月 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4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用途)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账户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行号:314303000333 银行账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 6.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为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换开收据,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开标名单自行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明细表送至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注: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备案的,无需现场备案,只需发送(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经办人手写办理人员姓名、电话、日期、基本开户银行行号12 位数字,方便退款联系);(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word 文档(单位名称重命名) 至邮箱tsqggzyjyzx123@163.com 自行备案,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信息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一致,企业发送成功后后台自行查询。】(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83401193 咨询)。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投标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3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及收据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南楼三楼338室开具保函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4如投标人未中标,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中标人将合同发送给代理公司,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2年3月23日至 2022年3月30日。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2年3月30日17时00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2 年4月1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4月18日9时30分。 8.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9.1 投标人投标报价: 57分 9.2 投标人监理方案: 24 分 9.3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6分 9.4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 分 9.5 投标人及总监类似工程业绩: 8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1.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4本公告为重发公告,第一次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报名,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可有效,原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12 招标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11号办公大楼816室 联系人:袁冲 电 话:0516-83530756 1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 联系人:朱吉学 电 话:0516-83906677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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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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