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凌LNG工厂BOG提氦回收利用(节能减碳)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shzb2023-17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工173199822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1
公告正文
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凌LNG工厂BOG提氦回收利用(节能减碳)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SHZB2023-17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凌LNG工厂BOG提氦回收利用(节能减碳)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1套BOG闪蒸气体处理量为20-60Nm³/h的提氦装置,在杨凌LNG厂区原有基础上开展提氦工作。提供工艺包及设计、设备制造及供货、项目施工、相关手续办理、竣工验收、试运行、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要求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凌LNG工厂BOG提氦回收利用(节能减碳)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凌LNG工厂BOG提氦回收利用(节能减碳)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设计单位需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安装单位需具备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压力管道、压力容器GC2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若组成联合体投标,还应出具设计单位、施工安装单位、设备成套商的联合体协议(牵头单位为设备成套商);
5.投标人承担过国内氦气回收利用业绩并已投运,以合同和甲方证明文件为准(最少1份),并且近三年无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工期、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6. 投标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
7. 投标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列入《延长石油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12月01日09时00分到 2023 年12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投标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只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343808272@qq.com)以获取标书费汇款账号。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四路交叉口东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四路交叉口东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东路35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9-8703955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四路交叉口东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
联 系 人:闫工
电 话:17319982286
电子邮件:134380827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编号:SXSHZB2023-17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凌LNG工厂BOG提氦回收利用(节能减碳)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1套BOG闪蒸气体处理量为20-60Nm³/h的提氦装置,在杨凌LNG厂区原有基础上开展提氦工作。提供工艺包及设计、设备制造及供货、项目施工、相关手续办理、竣工验收、试运行、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要求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凌LNG工厂BOG提氦回收利用(节能减碳)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凌LNG工厂BOG提氦回收利用(节能减碳)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设计单位需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安装单位需具备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压力管道、压力容器GC2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若组成联合体投标,还应出具设计单位、施工安装单位、设备成套商的联合体协议(牵头单位为设备成套商);
5.投标人承担过国内氦气回收利用业绩并已投运,以合同和甲方证明文件为准(最少1份),并且近三年无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工期、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6. 投标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
7. 投标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列入《延长石油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12月01日09时00分到 2023 年12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投标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只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343808272@qq.com)以获取标书费汇款账号。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四路交叉口东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四路交叉口东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东路35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9-8703955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四路交叉口东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
联 系 人:闫工
电 话:17319982286
电子邮件:134380827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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