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7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祁先生1362620667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盐城“城东一号花园”南一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城东一号花园”南一区项目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城东一号花园”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城东一号花园”南一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开发区希望大道西侧、新都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城东一号花园项目南一地块北至华新河,西临光荣河,南至新都路,东临财富广场,占地面积84861平方米。主要建筑由7栋高层住宅楼和6栋低层住宅楼和一栋公寓楼以及两栋商住楼组成,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80832.69平方米,商业面积8029.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765.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1441.1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2.75亿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508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日,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月16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8年1月16日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绿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1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盐城“城东一号花园”南一区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技术设计、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装配式设计、PC构件深化设计、试桩图纸设计及深化、基坑支护专项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设计配合服务及相关服务等,同时负责牵头相关图纸的审核工作,设计内容含所有相关设计工作包括全部施工所需全部图纸。并做好现场跟踪服务、配合解决相关问题工作。
2.2.2 施工:包含但不限于试桩、桩基、围护、大型土石方、基坑支护、护坡、降水、土建、部分室内部位装饰、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太阳能、给排水等)、智能化安防、亮化、外墙保温、外墙涂料、外幕墙安装、门窗及雨棚安装、电梯安装、建筑防雷、抗震支架、雨水收集、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太阳能利用等工程)、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运动场地等、景观绿化、广场、小品、管网(含雨污水、绿化喷灌等)、铺装、等相关工程的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相关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3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完整的移交给招标人。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及协助招标人手续办理等全面负责。
2.2.4投标人需免费提供招标人分包项目的各项配合,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监理、审计、第三方检查单位等)检查。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和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配合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配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它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3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详见评标方案
工程业绩,详见评标方案
1.2.2
经济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详见评标方案
1.2.3
技术标
初步设计文件,详见评标方案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详见评标方案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R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R商务标
R经济标
R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2.3.5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R优选法:□优选中标候选人数量5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劣汰法:□淘汰数量名
2.5.2
竞争性判断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
R本项目不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直接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方案
60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2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1初步设计文件(25分)
1.设计说明书(3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1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1分)
3.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或规定。(1分)
2.总平面设计(6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理念。(1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综合考虑规划功能、日照、消防、卫生、交通停车、归家礼序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1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1分)
4.根据设计任务书和设计规范的要求提供合理的景观设计方案,提供景观初设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铺装总平面图、竖向总平面图、种植设计图、景观水电图),保证方案及初步设计能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规范和政府审批部门的要求。(2分)
5.总平面鸟瞰及夜景深化效果图。(1分)
6. 若不能提供上述图纸,每缺少一项扣0.5分,本大项扣完为止。
3.建筑设计(7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5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或规定。(1.5分)
3.提供地下室及5栋单体工程(其中1-6号楼中任意一栋,7、10、12号楼中任意一栋,8、11、13号楼中任意一栋,14、15号楼中任意一栋以及16号楼)的建筑设计说明、各楼层平面、立面、剖面图以及高层住宅中任意一栋的大堂和公区的装修平、立图,且以上图纸均须满足设计要求。(4分)
4.若不满足设计任务书及相关要求,每条扣0.5分,本大项扣完为止。
4.结构设计(4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5分)
2. 结构设计、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或规定。(0.5分)
3.提供地下室及5栋单体工程(其中1-6号楼中任意一栋,7、10、12号楼中任意一栋,8、11、13号楼中任意一栋,14、15号楼中任意一栋以及16号楼)的结构设计说明,桩基图纸及各楼层结构平面图、配筋图、装配式结构布置图等,且以上图纸均须满足设计要求。(3分)
4.若不满足设计任务书及相关要求,每条扣0.5分,本大项扣完为止。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总分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5分)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或规定。(0.5分)
3.提供地下室及5栋单体工程(其中1-6号楼中任意一栋,7、10、12号楼中任意一栋,8、11、13号楼中任意一栋,14、15号楼中任意一栋以及16号楼)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的的设计说明及系统图和各层平面图,且以上图纸均须满足设计要求。(3分)
4.若不满足设计任务书及相关要求,每条扣0.5分,本大项扣完为止。
6.设计深度(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提供围护支护平面图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注: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2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0分)
注:“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招标人开标时在上述数值中随机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3分)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的情况进行评分。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超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本项目期望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如下(不含项目负责人):
a、项目施工组【含施工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持有效安全考核B证)一名;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建设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一名;造价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名】;
b、项目设计组【含设计负责人一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同时具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名同时具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一名同时具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一名同时具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C、投标人项目施工组、项目设计组需配齐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人员得2分,每缺失一名对应持相关执业证书的人员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所有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注册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彩色扫描件。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相互不得兼任。
5
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承担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工程,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该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
(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二)本计分项企业或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6
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开发区庐山路1号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阳光大厦B座四楼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人:祁先生
电话:0515-88282831
电话:13626206678
传真:
传真:0515-8818608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5474140@qq.com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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