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坝镇彭祖大道北侧、经一路东侧地块安置房项目(蒋坝安置房三期)电梯采购及安装、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蒋坝镇彭祖大道北侧、经一路东侧地块安置房项目(蒋坝安置房三期)电梯采购及安装、维保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蒋坝镇彭祖大道北侧、经一路东侧地块安置房项目(蒋坝安置房三期)电梯采购及安装、维保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蒋坝镇彭祖大道北侧、经一路东侧地块安置房项目(蒋坝安置房三期)电梯采购及安装、维保项目36部电梯采购及安装(具体见图纸),包括但不限于:a、供货、运输、保管、施工、安装(含电梯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装潢、检测、调试、验收、缺陷修补、竣工图资料、总承包服务费;b、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维护、保修;c、培训;d、临时设施;e、办理向管理部门安装告知、监督检验、报检、领取使用许可证手续等,直至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以及在总包已有施工脚手架不能满足电梯安装,而需要搭建的脚手架;f、虽未载明但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及相关工作;g、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另需更换4台人货两用电梯,更换的电梯参数地上三层,最大载重量3000KG,速度1.5m/s,井道尺寸2.9米*2.6米,顶层高度4.2米,底坑深度1.6米,提升高度18米,有机房,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单独计费)
注:准确的土建尺寸、建筑面积、建筑结构等参数,由投标人根据建筑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2交货地点:蒋坝镇彭祖大道北侧、经一路东侧地块。
2.3交付使用期:90个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电梯井道增加钢结构,由投标人自行勘测现场确认)、备货、验收、运输、装卸、安装和调试运行并经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和取得电梯使用登记标志)等与此相关的全部工作。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陆佰肆拾捌万元整(¥64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书面承诺所投电梯的销售、安装和维保均由投标人或电梯制造商负责,不转包、不分包。
3.5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①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如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则其代理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电梯类),且处于有效期内(或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电梯类),且处于有效期内(或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
3.6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8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3.9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盖章的公司基本户信息相关证明或基本户承诺书)。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同一个电梯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电梯,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授权代理商资格审查全部不予通过;当电梯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时,则仅对电梯制造商进行资格审查,代理商的投标文件则被否决。如投标人被行政主管部门计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 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80802178联系。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年6月6日至 2024年7月2日;
5.2 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5.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
5.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开标时间同上(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
6.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开标二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6.4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915140805 联系电话:18762071579
附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其他 | 投标人应符合形式评审内容的要求,否则符合无效标条款规定情形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链接诚信库 | ||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投标人书面承诺所投电梯的销售、安装和维保均由投标人或电梯制造商负责,不转包、不分包 | 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①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如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则其代理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电梯类),且处于有效期内(或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电梯类),且处于有效期内(或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 | 1、如非电梯制造商,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链接诚信库; 2、提供相关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链接诚信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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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 | 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 提供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养老金保险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即可 | ||||
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 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即可 | ||||
注:(1)资格审查中的承诺书应按规定格式签署(未按规定格式提供的,其自行提供的承诺书内容应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签署完毕后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其它按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提供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将要求的相应材料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中的所有材料必须是有效期内有效的证书或材料,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同一个电梯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电梯,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授权代理商资格审查全部不予通过;当电梯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时,则仅对电梯制造商进行资格审查,代理商的投标文件则被否决; (5)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一)投标报价60分 (二)技术响应20分 (三)售后服务6分 (四)业绩4分 (五)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投标人的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96%、97%、98%。 注:(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60)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6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不足1%的部分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
2.2.3(2) | 技术响应(20)分 | (1)所投电梯品牌的曳引机、控制系统、门机系统(层门门锁、轿门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安全电路为原厂原品牌产品,有1个得1分,本项最多可得7分,非原厂原品牌产品不得分。(提供的为本次投标产品同品牌同型号客梯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分体式的型式试验报告不予认可,以上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模块中为准,型式试验报告显示的生产企业名称和电梯制造商名称须一致,无法体现或内容不完整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3分,按要求招标文件提供支撑材料,有一条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 | |||
2.2.3(3) | 售后服务(6)分 | 投标人在2019 年度至 2023年度,每获一个 4 星级及以上维保称号得 1.5 分,每获一个 3 星级维保称号得1分,其他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6分(提供每个年度取得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局颁发的维保星级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
2.2.3(4) | 业绩(4)分 | 2019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电梯供货业绩,每有1个业绩得1分,最高4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
2.2.3(5) |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 (1)施工的方案、方法、技术措施(0-2 分) (2)工程安装质量保证措施(0-2分) (3)施工工期保证措施(含工期进度计划表)(0-2分) (4)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0-2分) (5)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0-2分) 注: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的安装及调试方案酌情打分,若无缺项漏项、重大偏差或完全偏离的,每一项的单项评分最低不得低于该单项得分的60%;如果发现缺项漏项或重大偏差的,该项按0分计算。 | |||
说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与综合评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资格审查资料和评分项目中的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或公证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对应的位置。须链接诚信库的资料(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录入到诚信库中,不能链接诚信库的资料,投标人可将扫描件上传至“为完成本项目投标人认为所需要的其它资料”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