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舟航路学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kg-js-20240816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371-86190556
招标代理机构龙达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玉峰187688533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舟航路学校施工总承包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舟航路学校施工总承包

2.招标编号:HKG-JS-202408163

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区舟航路(原规划名凡客二路)与立言街(原规划名凡客二街)交叉口西南角。

4.项目内容: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5535.00㎡(约68.30亩),总建筑面积52731.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690.00㎡,地下建筑面积12041.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教学楼、教师周转房、学生宿舍、多功能厅、风雨操场:图书室、开闭所、看台、地下餐厅、地下车库、地下人防工程地下设备用房、体育活动场地等,以及室外道路、绿化、大门、围墙、室外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学校道路、雨污水与市政连接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6.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

10.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含2024年5月的缴纳证明。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日8时00分至2024年8月9日18时30分,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启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其他有关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等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工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90556

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新港大道22号

招标代理机构:龙达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619号凤鸣山庄58号

联系人:张玉峰

电话:18768853397

电子邮件:Ldhnfgs@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

投诉电话:0371-86199628

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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