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非工艺性BOP建安工程(六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11632.46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632.4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美010-809431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非工艺性BOP建安工程(六标 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HN824JZR297C11506BD/HDGC-GC-GKZB-24-1717 2.2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非工艺性 BOP建安工程(六标 段) 2.3项目概况: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规划建设2台百万千瓦级融合华 龙一号机组及其相应的配套辅助设施,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 临北部湾,本次招标为非工艺性BOP建安工程(六标段) 2.4招标范围: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非工艺性BOP建安工程(六标 段)包含 BD 信息文档中心、BF 调试检修楼、AQ运行支持仓库、EB 技能培训 中心(不含工艺布置)、厂区室外工程气象站到EM通信工程、GM循环冷却水排 水管道仪控工程。承包人应负责清单子项范围内设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土建、电 气、给排水、工艺、暖通、通信等专业工作。施工内容以本附件、设计说明文件、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相关接口中要求为准。
分类序号建安备注
代号建、构筑物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 3、4号机组非工 艺性BOP建安工 程 (六标段)1BD信息文档中心建安工程
2BF调试检修楼建安工程
3AQ运行支持仓库建安工程
4EB技能培训中心建安工程;不含 工艺布置
500厂区室外工程-气 象站到EM通信工 程建安工程六业院
循环冷却水排水 6 GM 建安工程 管道仪控工程 2.5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 2.6计划工期: 2024 年11月25日至2025年8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279 天。 其中: BD/BF子项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11月2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 年7 月30日。 EB子项(不含工艺布置)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5日。计划交工日 期:2025年7月30日。 AQ子项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8月31 日。 GM 循环冷却水排水管道仪控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5日。计划 交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 厂区室外工程-气象站到EM通信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5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1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 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正式进场 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企业标准或者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116324664.43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u\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狐交合 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 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壹级)或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 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需要提供注册证 书);同时具备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 期内。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 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 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 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6)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 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_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 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e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霄)供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居点击 么 “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 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发售时间:2024年08月29日18:00 -2024年09月04日18:00(北京 时间)。 5.投标文件的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 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eeep.com)和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 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 化的。 8.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其他说明 9.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 协议。 9.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上 芗 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 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 编:100840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邮 编:100073 联系人: 张晓美 电 话: 010-80943128、17611646660 (工作日请打座机) 电子邮件: zhangxm@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 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仅接受对资格条 件及评标办法等异议。 电话: 电子邮件:/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在限公司 C 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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