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DS-CG-CS-2022213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国道G233线1841KM+000M(新凤公路段柏垫安置小区)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择正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窑湾路6号16幢1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肆仟贰佰伍拾伍元叁角壹分(¥1834255.3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广德市国道G233线1841KM+000M(新凤公路段柏垫安置小区)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工程; 施工范围:广德市国道G233线1841+000M(新凤公路段柏垫安置小区)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工程,包含交通工程、沿线设施及智能交通系统等。 施工工期:25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天宇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19202014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皖建安B(2020)0229809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大山、杜安意、何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专家评审费参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
2.收费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华仑大观国际B座14楼,联系电话:0563-6057111 1373193695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德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广德市太极大道 107 号
联系方式:程先生0563-6054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德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德市华仑大观国际B座14楼
联系方式:0563-6057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13731936954
十、附件:https://pan.baidu.com/s/1WLX1izxXww6jK1yvzm-XHA (提取码:ur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