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自治区“十五五”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战略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3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CD-2024-23004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1-281700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一莹0991-230816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自治区“十五五”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战略研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D-2024-23004 

    项目名称:自治区“十五五”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战略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自治区“十五五”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战略研究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自治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研究,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背景下南疆新型城镇化发展建设提升研究。(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拟定于11月底完成课题中期审查,12月底前完成课题成果阶段论证,2025年1月底完成课题结题论证。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办公大楼A座

联系方式:0991-2817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联系方式:0991-2308167、0991-2308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一莹、郑翠玲、黎文宣

电 话:0991-2308167、0991-2308167











附件信息:

  • 自治区“十五五”城市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项目1012(定稿).pdf

    604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