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动集组列车餐售经营服务招标文件(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FZ-2024-001)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费 |
备注 |
高铁、动集组列车餐售经营服务 |
项 |
1 |
D146/7、D148/5、 D189、D190、G809、 G78、G77、G810、 G547/50、G549/8、DJ5731、G2002、G1808/5、G1822/3、G1188/5、G1192、DJ5907、G1109、G1164、D7859/8、G1191、G1186、D7857/60、G2397/6、G3106/7/6、0G6623、G6624、G3105/8/5、G2395/8、G2217、G2218、G3403、G3408次高铁、动集组列车餐售经营服务。 |
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 |
招标底价为销售收入(销售收入不含税)的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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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服务期内未完成2000万元销售收入,则按照销售收入2000万元的2%(即40万元)核减服务费(销售收入不含税)。 2.若服务期内未完成2124万元销售收入,则核减10万元服务费(销售收入不含税)。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竞标资质
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资信真实可靠;诚信守法,无信用不良记录。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合伙制企业、联合体不得参与竞标。
2.竞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原件)。
3.受项目资源地理位置影响,竞标人需为与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有类似合作的企业。并须具备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任意一个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连续五年以上,且不少于五趟高铁、动集组列车或普速列车餐车经营相关经历(以签署的合同文本原件为依据,含具有连带关系的子公司、分公司)。
4.竞标人企业信誉良好,近二年无严重违法或违约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或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任意一个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5.竞标人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未按时发放员工工资、交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引发群体事件或集体上访等(含具有连带关系的子公司、分公司)。
(二)硬性要求(竞标方未达到硬性要求禁止投标)
1.竞标人须书面承诺:合同服务期内须完成2000万元销售收入(销售收入不含税;增值税为13%;其中销售收入不含乘务餐费用、12306网络订餐配送费、商务座餐费用等非销售收入),若合同服务期内未完成,河南中原铁道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旅发展分公司将按照2000万元销售收入的2%(40万元)核减服务费,若合同服务期内未完成2124万元销售收入,则核减10万元服务费(销售收入不含税),年底服务期限到期后从履约保证金核减服务费。
2.销售收入服务费清算方法为:月服务费=中标人月完成销售收入×中标价百分比。
3.商务座赠餐(冷链)服务费清算方法为:每月服务费=商务座赠餐(冷链)结算费用×15%。
4.竞标人须缴纳6万元竞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指定时间内缴纳,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招标人于招标评审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向未中标的竞标人一次性退还竞标保证金(不计息)。
5.中标人须自行采购列车备品、仓库备品(详见附件)等提供高铁、动集组列车餐售经营服务所需的工装和设备设施,2025年12月31日服务到期后,工装设备设施等物品(不包含消耗品)无偿交由河南中原铁道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旅发展分公司管理使用。
6.中标人提供高铁、动集组列车餐售经营服务时,为保证服务质量,长编组车底列车餐服人员不少于1长3员,重联动车不少于2长2员,短编车底不少于1长1员,仓库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高铁、动集组列车销售人员年龄须在18岁—35岁,且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形象气质佳,服务水平高,能熟练处理列车上应急事件。
7.中标人负责商品、备品、消耗品等配送工作,并协助客运段搬运本次承接的11对高铁、动集组列车车载视频记录仪及其他辅助工作。
8.中标人须缴纳51.8万元履约保证金,服务期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履约过程中,中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履约,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履约,须至少提前1个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与新服务方进行无缝衔接,保证高铁、动集组列车餐售经营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否则51.8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中标人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铁路方相关管理规定,以及《采购服务合同》及其附件中的相关条款,若中标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招标人有权核减其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
10.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须无条件服从铁路方调度安排。
(三)其它
1.招标人将不负责竞标人竞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及费用;
2.所有竞标人必须遵守竞标人制定的招标及评审规则;
3.竞标包件挂网两次竞标人数均少于三家的,招标人有权转为公开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确定中标企业。
三、招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服务费占70分,资质综合占30分)。服务费占比采取三轮报价(竞标报价须包括报价的大写、小写两种书写方式。大写、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以下同)。竞标人的第二轮、第三轮竞标,服务费占比项报价的竞价步长均为0.1%。),服务费占比竞价不得高于招标底价,报价最低者得70分,次低者得68分,依次类推递减2分。资质综合根据招标规则对竞标方的实际情况评分,最高得30分。(具体评分规则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2.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从2024年12月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4年12月1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
3.本招标文件200元一份(缴纳之后不再退还),须使用投标单位户名进行汇款(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支付完成后向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出示缴纳凭证获取招标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户名:河南中原铁道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旅发展分公司
账号:4105017836080000165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
备注:转账汇款时应注明“购买标书”
4.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6.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郑州市二七区庆丰街6号河南中原铁道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旅发展分公司612室。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4年12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郑州市二七区庆丰街6号河南中原铁道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旅发展分公司1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中原铁道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旅发展分公司
详细地址:郑州市庆丰街6号
邮政编码:450000
项目联系人:王兵霞
邮箱:826709161@qq.com
电 话: 13782778189
河南中原铁道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商旅发展分公司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