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导热油处理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4.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lxc(2024)-36-fw
预算金额154.8万元
招标联系人边飞龙1816777084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丹22378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导热油处理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XJCLXC(2024)-36-F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导热油处理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54.8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预计有 258 吨旧导热油及道生(首诺 T66 预计 160 吨,陶氏 RP 预计 75 吨,道生预计 23 吨),再生油公司安排专车将聚酯公司系统导热油过磅后拉 运至再生油公司进行处理,离线再生合格导热油拉运至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纬一路 120 号,产生的油泥残渣等危废由供应商自行处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 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导热油处理项目(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导热油处理项目(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2023 年度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 印件;注:a.以上①②提供任意一项即可;b.供应商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 不足一年的,提供任意时间段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即可;c.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 他组织的提供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即可;d.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 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备导热油仓储能力,工艺设计储 罐储存能力,提供库房设计图或储罐设计图);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编制本单位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当地环保部门审查备案。 8)供应商须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 9)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或委托具有“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担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委托外单位运输的,必须 提供与运输单位在有限期内的合同。 10)供应商须具有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 2 项相似工况下的导热油 再生已完成类似业绩(提供合同); 1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 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在 2021 年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 不良记录;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工作内容未被国家、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 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 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 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6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需提供资料①营业执照;②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 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的被委托人需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4 年 02 月-2024 年 07 月)社 保;③危化品生产许可证;④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或委托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担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委托外单位运输的,必须提供与运输单位在有限期内的合同。⑤供应商须具有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 2 项相似工况下的导热油再生已完成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注:邮件获取时须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导成一个 pdf 格式)发送至 1371657916@qq.com,邮 箱正文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领取文件时的 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评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对磋商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采购文件售价: 4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30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后递 交至昌吉市乌伊东路珺河雅苑小区内三层办公楼 1 楼开标室(乌伊东路和昌峰路交叉口南 200 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30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乌伊东路珺河雅苑小区内三层办公楼 1 楼开标室(乌伊东路和昌峰路 交叉口南 200 米) 七、其他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投资额:154.8 万元;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50 天内 3)质量标准:合格 4)招标范围:包括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补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变更、答疑及 磋商文件补充等内容) 5)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以申请采购人邮寄导热油样品(快递费自理),进行做实验。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 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供应商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供应商 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 在规 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 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 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 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3)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65050162604900000418;行号: 105885000050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 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 并注明联系 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 316 号 联 系 人:边飞龙 电 话:1816777084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r f3 孤螽 地 址: 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915 室 联 系 人: 任丹 电 话: 2237888、17799414311 电子邮件: 13716579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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