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20221019224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苏省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
招标联系人崔艳梅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
中标公司江苏大学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海洋大学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扬州大学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江苏省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
2、项目名称: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包1、2、3、4、5、6)
3、采购编号:JSZC-202210192248
4、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分包一服务说明:
面向姜堰区、江都区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主体开展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的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160人,提高农机手掌握运用先进农机化技术装备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和社会化服务等内容,采取“课堂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跟踪服务”分段式培训方式,线上学习28学时,现场跟踪服务2次及以上,可折算为1天(或8学时)的培训学时。
分包二服务说明:
面向邳州市、宿豫区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主体开展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的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240人,提高农机手掌握运用先进农机化技术装备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和社会化服务等内容,采取“课堂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跟踪服务”分段式培训方式,线上学习28学时,现场跟踪服务2次及以上,可折算为1天(或8学时)的培训学时。
分包三服务说明:
面向溧阳市、盱眙县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主体开展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的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240人,提高农机手掌握运用先进农机化技术装备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和社会化服务等内容,采取“课堂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跟踪服务”分段式培训方式,线上学习28学时,现场跟踪服务2次及以上,可折算为1天(或8学时)的培训学时。
分包四服务说明:
面向东海县、灌云县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主体开展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的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160人,提高农机手掌握运用先进农机化技术装备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和社会化服务等内容,采取“课堂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跟踪服务”分段式培训方式,线上学习28学时,现场跟踪服务2次及以上,可折算为1天(或8学时)的培训学时。
分包五服务说明:
面向启东市、张家港市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主体开展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的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180人,提高农机手掌握运用先进农机化技术装备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和社会化服务等内容,采取“课堂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跟踪服务”分段式培训方式,线上学习28学时,现场跟踪服务2次及以上,可折算为1天(或8学时)的培训学时。
分包六服务说明:
面向滨海县、射阳县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主体开展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的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120人,提高农机手掌握运用先进农机化技术装备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和社会化服务等内容,采取“课堂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跟踪服务”分段式培训方式,线上学习28学时,现场跟踪服务2次及以上,可折算为1天(或8学时)的培训学时。
5、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
分包1为人民币64万元整;分包2为人民币96万元整;分包3为人民币96万元整;分包4为人民币64万元整;分包5为人民币72万元整;分包6为人民币48万元整。
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的服务供应商需要对服务地区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进行相关培训,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要符合项目实施的政治性要求。农业农村部明确将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每年对省级政府的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内容。我省每年将整省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列为全省民生实事任务,明确其为省政府的法定职责。确保公益性方向和政治性属性是最基础、最重要的首位实施要求,由专门的涉农院校和农技机构实施培育项目有利于确保实现全程可监管、质量可把控、目标可落实,更好地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重要关切。二是切合中央和省的政策支持导向。2021年中央《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支持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等加强高素质农民等本土人才培养。农业农村部在每年度实施意见中多次要求要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农民培育任务,优选历年来优质高效完成任务的培育机构。2021年我省《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创新培养培训渠道与方式,打造人才短期培训轮训和长期培育培养阵地。三是适应培育实施的高标准要求。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对学员遴选、课程设计、师资选配、教学安排、组织管理与后勤保障、训后跟踪服务、示范推广培育成果等环节也提出了一系列高标准的专业性与技术性要求。本项目提供培训服务的主体,应具备高素质农民培育所需的专业学科建设、专家团队配备、技术服务水平和项目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经验或相应经历,熟悉培育对象特点和需求,通过健全专业团队、强化政校地协作、贴近学员实际、遵循规程运行,圆满完成本项目的各项绩效目标,有效培养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建设和引领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受到学员与地方的欢迎与好评。
分包一:扬州大学
扬州大学常年承担并圆满完成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轮训、重大农业科技协同推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公益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取得了十分突出的社会效益。特别是培育高素质农民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科研与人才培养条件优越,学校建立的“基地-团队-自主创新成果”一体化开发推广模式和省、县、乡三级技术培训协同互动模式,高质量地满足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与训后服务要求,多次受到部、省领导充分肯定和基层的热烈欢迎。
自2015年起,扬州大学连续承担实施面向本包一服务地区等的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训、乡村治理与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等,通过健全专业团队、严格制度管理、强化校地协作,熟悉服务地区的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与农民需求,在学员组织与管理、课程设置与师资选配、实习实操与跟踪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圆满完成各项培育绩效目标,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1.2万人左右,农民培育满意度95%以上。多年实践表明,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涉农院校”校地合作、产教融合的做法,实效性强、反响较好,拥有其他培训机构所不可比拟的优质条件与综合能力,多次获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分包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扬州大学为本次采购项目分包一的供应商。
分包二: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中心)
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主要以现代农业装备科技创新、部分农机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化教育培训和现代农业工程规划设计为主要职能的国家级公益性专业研究所,近年来,培训中心围绕农机化行业新政策、新技术推广需求,以各级农机管理人员、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农机大户及专业合作社农机操作维护人员等为培训对象,举办国内外农机管理干部和技术人才培训班100余期,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得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委托单位的充分公开肯定。
自2021年起,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中心)通过健全专业团队、严格制度管理、强化校地协作,熟悉服务地区的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与农民需求,在学员组织与管理、课程设置与师资选配、实习实操与跟踪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圆满完成各项培育绩效目标,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400人左右,农民培育满意度95%以上。多年实践表明,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涉农院校”校地合作、产教融合的做法,实效性强、反响较好,拥有其他培训机构所不可比拟的优质条件与综合能力,多次获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分包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中心)为本次采购项目分包2的供应商。
分包三:江苏大学
长期以来,江苏大学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依托学校学科和专业优势,以服务现代农业、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通过开拓人才培训思路、健全专业团队、建设高水平基地、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方式、强化地方协作等,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三农”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成功形成一套有效的服务“三农”人才培训模式,为推进乡村振兴及现代高效农业、农机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021年江苏大学首次承担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通过健全专业团队、严格制度管理、强化校地协作,熟悉服务地区的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与农民需求,在学员组织与管理、课程设置与师资选配、实习实操与跟踪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圆满完成各项培育绩效目标,农民培育满意度95%以上。多年实践表明,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涉农院校”校地合作、产教融合的做法,实效性强、反响较好,拥有其他培训机构所不可比拟的优质条件与综合能力,多次获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分包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江苏大学为本次采购项目分包3的供应商。
分包四:江苏海洋大学
江苏海洋大学坚持“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思路,依托区位优势,充分发挥自身科教人才优势,精准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和沿海发展需求。学校办学设施完备,优势学科资源和科研成果丰富,师资力量强大,教学方式方法灵活多样,实训基地资源丰富。通过与连云港市农业龙头企业、水产养殖专业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电商基地、农业特色产业基地等合作,形成了以高等学历教育与专业人才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等非学历教育并重的“三农”人才培养体系。
自2020年开始,江苏海洋大学连续承担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工作和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的各类各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健全专业团队、严格制度管理、强化校地协作,熟悉服务地区的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与农民需求,在学员组织与管理、课程设置与师资选配、实习实操与跟踪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圆满完成各项培育绩效目标,近年来累计培育各类各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等高素质农民1100多人,农民培育满意度95%以上。多年实践表明,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涉农院校”校地合作、产教融合的做法,实效性强、反响较好,拥有其他培训机构所不可比拟的优质条件与综合能力,多次获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分包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江苏海洋大学为本次采购项目分包4的供应商。
分包五: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围绕产业办学,服务地方发展,密切政校合作、校地合作,通过直接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职业技能基层农机人员等项目,自主开发了“农机教育培训三维仿真互动平台”及企业区域服务网络,可以在线“会诊”农民反映的农机具疑难杂症。创新“三合一、四互补、双交融”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式,实施“技能提升+职业发展+助农惠农”三合一工程,“田间课堂、云端课堂、校站课堂、库棚课堂”四大课堂互补,培养硬技能和软素质双交融的“三农”队伍,高质量地满足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与训后服务要求,多次受到部、省领导充分肯定和基层的热烈欢迎。
自2018年以来,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持续多年积极承担开展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工作,通过健全专业团队、严格制度管理、强化校地协作,熟悉服务地区的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与农民需求,在学员组织与管理、课程设置与师资选配、实习实操与跟踪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圆满完成各项培育绩效目标,多年来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1500多人,农民培育满意度95%以上。多年实践表明,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涉农院校”校地合作、产教融合的做法,实效性强、反响较好,拥有其他培训机构所不可比拟的优质条件与综合能力,多次获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分包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本次采购项目分包5的供应商。
分包六: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
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是省属公益性社团组织,依托省农业科学院开展业务活动,同时接受省科协和中国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领导和指导,会员有省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等省属农业农村行业事业单位,知名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农业科研院所与高校知名专家教授等100多人(个),具有较强的农艺农机技术研究与推广、信息咨询与技术培训、政策调研与评估等功能。
多年来,研究会按照“科研立会、服务兴会、规范办会、创新强会”要求,紧扣乡村人才振兴战略,重点围绕农机与农艺技术融合、农机社会化服务、基层农技推广、农业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农业绿色发展、乡村产业经营与品牌打造等,依托省农科院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涉农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等强大的技术培训资源,积极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技术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100多期(次),累计培训学员6300余人,培养了一大批青年农民企业家和农业产业致富带头人,充分发挥政府、行业、农户、市场之间的纽带作用,成为全省农业农村人才培养重要的公益性依托力量,得到社会好评。研究会熟悉基层实情,了解农民需求,掌握高素质农民培育方法与规范,通过工作创新提出“精准培训需求、精准培训内容、精准培训师资、精准培训方式和精准训后服务”的“五个精准”专业化培训方法等到多方肯定。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分包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为本次采购项目分包6的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分包1供应商名称:扬州大学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7837W
分包2供应商名称: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中心)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门外柳营10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660050733
分包3供应商名称:江苏大学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115453
分包4供应商名称:江苏海洋大学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7183X
分包5供应商名称: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69658
分包6供应商名称: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200005091556380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9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准备好相关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85382797转8003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6号秦淮硅巷柳树湾科技园15号楼4楼
2.采购人:江苏省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
联系人:崔艳梅、苏振彪
电话:025-86263816、025-86263813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97号
六、附件
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包1-6)专家论证意见
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
1、采购人:江苏省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
2、项目名称: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包1、2、3、4、5、6)
3、采购编号:JSZC-202210192248
4、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分包一服务说明:
面向姜堰区、江都区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主体开展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的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160人,提高农机手掌握运用先进农机化技术装备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和社会化服务等内容,采取“课堂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跟踪服务”分段式培训方式,线上学习28学时,现场跟踪服务2次及以上,可折算为1天(或8学时)的培训学时。
分包二服务说明:
面向邳州市、宿豫区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主体开展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的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240人,提高农机手掌握运用先进农机化技术装备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和社会化服务等内容,采取“课堂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跟踪服务”分段式培训方式,线上学习28学时,现场跟踪服务2次及以上,可折算为1天(或8学时)的培训学时。
分包三服务说明:
面向溧阳市、盱眙县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主体开展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的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240人,提高农机手掌握运用先进农机化技术装备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和社会化服务等内容,采取“课堂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跟踪服务”分段式培训方式,线上学习28学时,现场跟踪服务2次及以上,可折算为1天(或8学时)的培训学时。
分包四服务说明:
面向东海县、灌云县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主体开展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的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160人,提高农机手掌握运用先进农机化技术装备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和社会化服务等内容,采取“课堂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跟踪服务”分段式培训方式,线上学习28学时,现场跟踪服务2次及以上,可折算为1天(或8学时)的培训学时。
分包五服务说明:
面向启东市、张家港市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主体开展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的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180人,提高农机手掌握运用先进农机化技术装备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和社会化服务等内容,采取“课堂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跟踪服务”分段式培训方式,线上学习28学时,现场跟踪服务2次及以上,可折算为1天(或8学时)的培训学时。
分包六服务说明:
面向滨海县、射阳县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主体开展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的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120人,提高农机手掌握运用先进农机化技术装备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和社会化服务等内容,采取“课堂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跟踪服务”分段式培训方式,线上学习28学时,现场跟踪服务2次及以上,可折算为1天(或8学时)的培训学时。
5、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
分包1为人民币64万元整;分包2为人民币96万元整;分包3为人民币96万元整;分包4为人民币64万元整;分包5为人民币72万元整;分包6为人民币48万元整。
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的服务供应商需要对服务地区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进行相关培训,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要符合项目实施的政治性要求。农业农村部明确将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每年对省级政府的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内容。我省每年将整省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列为全省民生实事任务,明确其为省政府的法定职责。确保公益性方向和政治性属性是最基础、最重要的首位实施要求,由专门的涉农院校和农技机构实施培育项目有利于确保实现全程可监管、质量可把控、目标可落实,更好地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重要关切。二是切合中央和省的政策支持导向。2021年中央《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支持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等加强高素质农民等本土人才培养。农业农村部在每年度实施意见中多次要求要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农民培育任务,优选历年来优质高效完成任务的培育机构。2021年我省《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创新培养培训渠道与方式,打造人才短期培训轮训和长期培育培养阵地。三是适应培育实施的高标准要求。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对学员遴选、课程设计、师资选配、教学安排、组织管理与后勤保障、训后跟踪服务、示范推广培育成果等环节也提出了一系列高标准的专业性与技术性要求。本项目提供培训服务的主体,应具备高素质农民培育所需的专业学科建设、专家团队配备、技术服务水平和项目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经验或相应经历,熟悉培育对象特点和需求,通过健全专业团队、强化政校地协作、贴近学员实际、遵循规程运行,圆满完成本项目的各项绩效目标,有效培养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建设和引领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受到学员与地方的欢迎与好评。
分包一:扬州大学
扬州大学常年承担并圆满完成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轮训、重大农业科技协同推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公益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取得了十分突出的社会效益。特别是培育高素质农民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科研与人才培养条件优越,学校建立的“基地-团队-自主创新成果”一体化开发推广模式和省、县、乡三级技术培训协同互动模式,高质量地满足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与训后服务要求,多次受到部、省领导充分肯定和基层的热烈欢迎。
自2015年起,扬州大学连续承担实施面向本包一服务地区等的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训、乡村治理与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等,通过健全专业团队、严格制度管理、强化校地协作,熟悉服务地区的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与农民需求,在学员组织与管理、课程设置与师资选配、实习实操与跟踪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圆满完成各项培育绩效目标,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1.2万人左右,农民培育满意度95%以上。多年实践表明,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涉农院校”校地合作、产教融合的做法,实效性强、反响较好,拥有其他培训机构所不可比拟的优质条件与综合能力,多次获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分包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扬州大学为本次采购项目分包一的供应商。
分包二: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中心)
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主要以现代农业装备科技创新、部分农机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化教育培训和现代农业工程规划设计为主要职能的国家级公益性专业研究所,近年来,培训中心围绕农机化行业新政策、新技术推广需求,以各级农机管理人员、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农机大户及专业合作社农机操作维护人员等为培训对象,举办国内外农机管理干部和技术人才培训班100余期,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得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委托单位的充分公开肯定。
自2021年起,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中心)通过健全专业团队、严格制度管理、强化校地协作,熟悉服务地区的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与农民需求,在学员组织与管理、课程设置与师资选配、实习实操与跟踪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圆满完成各项培育绩效目标,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400人左右,农民培育满意度95%以上。多年实践表明,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涉农院校”校地合作、产教融合的做法,实效性强、反响较好,拥有其他培训机构所不可比拟的优质条件与综合能力,多次获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分包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中心)为本次采购项目分包2的供应商。
分包三:江苏大学
长期以来,江苏大学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依托学校学科和专业优势,以服务现代农业、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通过开拓人才培训思路、健全专业团队、建设高水平基地、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方式、强化地方协作等,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三农”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成功形成一套有效的服务“三农”人才培训模式,为推进乡村振兴及现代高效农业、农机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021年江苏大学首次承担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通过健全专业团队、严格制度管理、强化校地协作,熟悉服务地区的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与农民需求,在学员组织与管理、课程设置与师资选配、实习实操与跟踪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圆满完成各项培育绩效目标,农民培育满意度95%以上。多年实践表明,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涉农院校”校地合作、产教融合的做法,实效性强、反响较好,拥有其他培训机构所不可比拟的优质条件与综合能力,多次获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分包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江苏大学为本次采购项目分包3的供应商。
分包四:江苏海洋大学
江苏海洋大学坚持“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思路,依托区位优势,充分发挥自身科教人才优势,精准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和沿海发展需求。学校办学设施完备,优势学科资源和科研成果丰富,师资力量强大,教学方式方法灵活多样,实训基地资源丰富。通过与连云港市农业龙头企业、水产养殖专业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电商基地、农业特色产业基地等合作,形成了以高等学历教育与专业人才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等非学历教育并重的“三农”人才培养体系。
自2020年开始,江苏海洋大学连续承担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工作和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的各类各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健全专业团队、严格制度管理、强化校地协作,熟悉服务地区的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与农民需求,在学员组织与管理、课程设置与师资选配、实习实操与跟踪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圆满完成各项培育绩效目标,近年来累计培育各类各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等高素质农民1100多人,农民培育满意度95%以上。多年实践表明,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涉农院校”校地合作、产教融合的做法,实效性强、反响较好,拥有其他培训机构所不可比拟的优质条件与综合能力,多次获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分包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江苏海洋大学为本次采购项目分包4的供应商。
分包五: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围绕产业办学,服务地方发展,密切政校合作、校地合作,通过直接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职业技能基层农机人员等项目,自主开发了“农机教育培训三维仿真互动平台”及企业区域服务网络,可以在线“会诊”农民反映的农机具疑难杂症。创新“三合一、四互补、双交融”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式,实施“技能提升+职业发展+助农惠农”三合一工程,“田间课堂、云端课堂、校站课堂、库棚课堂”四大课堂互补,培养硬技能和软素质双交融的“三农”队伍,高质量地满足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与训后服务要求,多次受到部、省领导充分肯定和基层的热烈欢迎。
自2018年以来,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持续多年积极承担开展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工作,通过健全专业团队、严格制度管理、强化校地协作,熟悉服务地区的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与农民需求,在学员组织与管理、课程设置与师资选配、实习实操与跟踪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圆满完成各项培育绩效目标,多年来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1500多人,农民培育满意度95%以上。多年实践表明,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涉农院校”校地合作、产教融合的做法,实效性强、反响较好,拥有其他培训机构所不可比拟的优质条件与综合能力,多次获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分包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本次采购项目分包5的供应商。
分包六: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
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是省属公益性社团组织,依托省农业科学院开展业务活动,同时接受省科协和中国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领导和指导,会员有省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等省属农业农村行业事业单位,知名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农业科研院所与高校知名专家教授等100多人(个),具有较强的农艺农机技术研究与推广、信息咨询与技术培训、政策调研与评估等功能。
多年来,研究会按照“科研立会、服务兴会、规范办会、创新强会”要求,紧扣乡村人才振兴战略,重点围绕农机与农艺技术融合、农机社会化服务、基层农技推广、农业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农业绿色发展、乡村产业经营与品牌打造等,依托省农科院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涉农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等强大的技术培训资源,积极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技术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100多期(次),累计培训学员6300余人,培养了一大批青年农民企业家和农业产业致富带头人,充分发挥政府、行业、农户、市场之间的纽带作用,成为全省农业农村人才培养重要的公益性依托力量,得到社会好评。研究会熟悉基层实情,了解农民需求,掌握高素质农民培育方法与规范,通过工作创新提出“精准培训需求、精准培训内容、精准培训师资、精准培训方式和精准训后服务”的“五个精准”专业化培训方法等到多方肯定。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分包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为本次采购项目分包6的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分包1供应商名称:扬州大学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7837W
分包2供应商名称: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中心)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门外柳营10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660050733
分包3供应商名称:江苏大学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115453
分包4供应商名称:江苏海洋大学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7183X
分包5供应商名称: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69658
分包6供应商名称: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200005091556380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9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准备好相关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85382797转8003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6号秦淮硅巷柳树湾科技园15号楼4楼
2.采购人:江苏省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
联系人:崔艳梅、苏振彪
电话:025-86263816、025-86263813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97号
六、附件
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包1-6)专家论证意见
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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