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金华市市民卡服务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民卡三代社保卡制发卡系统改造项目
三、 采购组织类型: 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四、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金华市民卡三代社保卡制发卡系统改造项目 |
1 |
320000 |
项 |
五、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 申请理由:
本项目为金华市民卡核心系统升级改造满足三代社保卡制发卡相关业务功能的项目。为保证系统技术架构和体系一致性,全面实现原设计的各项功能和本项目新开发的功能,特申请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创建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理由如下:
1、本项目系统改造内容包括:实现金华地区第三代社保卡批量制卡涉及的相关功能;实现金华地区合作银行柜面零星制第三代社保卡涉及的相关功能;第三代社保卡挂失、解挂功能;补卡、换卡功能;发放、启用、注销功能以及各类状态查询功能等,这些功能的设计与开发既需要对已建系统的优化迭代,又需要延续性开发,并建基于系统原有的技术架构和技术标准之上,而浙江创建科技有限公司是金华市民卡核心系统的设计开发供应商,由其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可保证与原系统的技术、标准相统一,确保项目按工期要求在2019年11月20日前完成。
2、浙江创建科技有限公司是金华市民卡核心系统的运维服务提供商,由其负责实施本项目,既可满足运维管养服务配套的需要,又能明确责任主体,有效避免施工与管养责任方面的扯皮问题,同时,还可以合理降低本项目实施后的维护成本。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11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创建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七、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创建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方绍丰 |
工程师 |
金华市机关物管中心 |
傅夏燕 |
会计师 |
金东区教育体育局 |
吴晓霞 |
金华市公信公证处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经论证,统一建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金华市市民卡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桑先生
联系电话:13867959776
附件信息:
附件.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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