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云龙车辆段施工[A3302010220020574003001]
金额
11434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8-330200-04-01-430532
预算金额114340万元
招标联系人柯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顺杰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9
公告正文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2208-330200-04-01-430532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柯宁 电话:0574-83888483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鸣柳苑12幢20号1702室 联系人:董顺杰、殷崇珊、钱丽娟、徐新宇 电话:0574-88269322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范围: |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2.2建设规模: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云龙车辆基地位于鄞城大道以北、甲村横河以南、鄞横线以西、甬台温铁路以东地块内,地形较为平坦,现状以农田为主,北侧有村庄、现状地坪高程2.0~2.5m。车辆基地规划用地面积约30.012ha(包含出入段线路基段0.28ha、云龙主变电所0.6937ha),总建筑面积约11.08万平方米。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2.3计划工期:1096日历天(2023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算)。2.4招标范围: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云龙车辆段工程【车辆基地软基处理、站场工程、桥涵工程、房屋建筑、机电设备、FAS、BAS、气灭、门禁、供电、轨道、河道改移、绿化、三改、市政给水、排水接驳和市政道路接入等工程】的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2.5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102915万元(其中河道工程金额约8775万元)。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 ||
招标规模: | 线路起自4号线轨道交通小洋江站,经云龙、横溪、塘溪、咸祥、贤庠、大徐、人民广场,终点站为大目湾站,预留延伸至石浦接轨条件,线路总长61.45公里,设站10座,全线设云龙车辆基地1座及南部新城停车场1座 | 标段(包)划分: | 1 |
标段(包)名称: |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云龙车辆段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3302010220020574003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1,143,400,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3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承担除河道改移以外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根据自身的联合体协议分工满足第3.1①项资质规定,承担河道改移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根据自身的联合体协议分工满足第3.1②项资质规定。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承担河道改移施工任务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1-02至2023-11-24,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1-29,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上发布。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87187749 |
信息来源: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3-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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