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某项目诉讼法律服务机构选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xdyc-zb202315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兮兮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丹丹0717-636808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某项目诉讼法律服务机构选聘服务项目竞
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XDYC-ZB202315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某项目诉讼法律服务机构选聘服务项日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0.00万元本金,招标人为湖北同
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公开遴选一家律所负责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与某
公司的借款纠纷案,代为提起、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撤销诉讼请
求、申请执行,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某项目诉讼法律服务机构选聘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某项目诉讼法律服务机构选聘服务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5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服务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
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江苏希地丰华项
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网络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
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二∵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
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某项目诉讼法律服务机构选聘服务项目的潜在服务商
应在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
科技园1号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XDYC-ZB2023153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日名称: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某项目诉讼法律服务机构选聘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标的金额:1000.00万元本金
6、采购预算:基础代理费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基本费用为所有基本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差旅费、文印费等,包干使用):
风险代理费报价以取得法院生效裁判,执行回款现金为基准计算,不高于回款现金的5%,
其中执行回款现金若为拍卖、变卖采购人作为担保物权人享有的优先受偿权财产所得,以拍
卖、变卖所得价款×前述比例的60%计取;若取得实物抵扣财产的,以实物财产价格×前述
比例的60%计取。(以上基准均为净得款项,即扣除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
税费和相关手续费后的净所得)。
7、最高限价:基础代理费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基本费用为所有基本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差旅费、文印费等,包干使用);
风险代理费报价以取得法院生效裁判,执行回款现金为基准计算,不高于回款现金的5%,
其中执行回款现金若为拍卖、变卖采购人作为担保物权人享有的优先受偿权财产所得,以拍
卖、变卖所得价款×前述比例的60%计取;若取得实物抵扣财产的,以实物财产价格×前述
比例的60%计取。(以上基准均为净得款项,即扣除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
税费和相关手续费后的净所得)。
8、采购需求:公开遴选一家律所负责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
与某公司的借款纠纷案,代为提起、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撤销诉
讼请求、申请执行,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案件详细信息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9、合同履行期限:自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案件结案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
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服务商须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2服务商须为本项目拟派的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的律师团队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一人 200
为项目负责人。
5.3服务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保密及案件
回避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
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3、方式:服务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
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获
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网络报名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9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
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4、方式:磋商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9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未按要求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
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站二路1-1号三峡(宜昌)大数据产业园C12栋
联系方式:13397173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联系方式:0717-6368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丹丹
电 话:1520720905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站二路1-1号三峡(宜昌)大数据产业园C12栋
联系人:王兮兮
电 话:133971731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联系人: 马丹丹
电 话: 0717-6368080
电子邮件: 125000494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入〈项目负责人〉: 驯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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