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东海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保存与流转)项目的采购公告
金额
60.3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海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保存与流转)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东海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保存与流转)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08 月 22日 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22-F-HYZC2023DH-0008-1
标段名称:东海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保存与流转)项目
预算金额:60.33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东海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保存与流转)服务;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开展样品制备工作,具体包括:认领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和内部质控方案;安排制备人员;开展并接受培训;做好制备准备;接收调查采样机构流转的样品,开展样品制备、留存样品保存;接受质控与各级土壤普查办监督检查,并配合省级质控实验室开展质控样品与密码平行样品添加、样品转码及流转分发工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
项目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2)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供应商承担检测样品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满足《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 号)中关于检测实验室有关要求。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的实验室(须可承担样品制备任务),是通过国家组织的筛选并获得确认的符合要求的实验室。
注: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且须提供投标人在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明确标注的网址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1日至2023年08月07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22 日 09 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3 年 08 月 22 日 09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7.0参加远程开标会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项目须在 2023年 08 月22 日 09 点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办振兴路北首农业农村局院内
联系方式:0518-87796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汉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众兴华庭商住楼三楼
联系方式:17314141435丁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站长
电 话:0518-87796655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九、不见面交易,供应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采购)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采购)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签到,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4.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投标(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
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东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江苏汉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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