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航空产业园一期、二期、三期保洁外委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1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梦迪024-2338826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航发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沈阳航空产业园一期、二期、三期保洁外委服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沈阳航空产业园一期、二期、三期保洁外委服务(二次)
2. 项目地点:沈阳航空产业园一期、二期、三期园区
3. 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4.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71万元/年。
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沈阳航空产业园园区公共区域、地下地上停车场的日常保洁;消毒消杀;配电机房、风机柜房、管井、通风井道、屋顶设施设备、空置房等定期清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1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
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通报(提供相关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8日至于2024年01月2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获取方式: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截图或复印件);(4)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5)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6)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通报的声明;(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上述资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作为邮件附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lngczb@163.com。如果潜在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发送邮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
现场购买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317房间。
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8日上午09:30时。
2.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8日上午09:30时。
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一楼第四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航发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二路29号
联系人:苏先生
电  话:024-2376668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王梦迪
电  话:024-23388267
电子邮箱:lngc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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