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城市(宁蒗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拉伯、永宁林工站 、永宁镇政府、翠玉、红桥、烂泥箐实施点(EPC总承包)
金额
4455.8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455.87万元
招标公司宁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李金峰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樊超1368879313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3
公告正文
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城市(宁蒗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拉伯、永宁林工站 、永宁镇政府、翠玉、红桥、烂泥箐实施点(EPC总承包)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城市(宁蒗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拉伯、永宁林工站 、永宁镇政府、翠玉、红桥、烂泥箐实施点(EPC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一、1.拉伯乡概算763.28万元: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1502.78平方米,新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2.4平方米,1.1米高成品扶手42.00 米原有房子拆除172.00平方米,土方开挖256.00立方米,新建围墙146.00米,地面硬化582.00平方米,新建大门1扇,新建挡土墙513立方米,太阳能路灯10盏,室外钢楼梯1把,停车位 10个等。2.永宁林工站概算506.65万元: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2套,总建筑面积1109.76平方米、拆除原有房屋592.35平方米、绿化面积179.69平方米、地面硬化 422.84 平方米、新建大门1座、新建围墙 126 米、停车位9个等。3.永宁镇政府概算634.6万元: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5套,总建筑面积1469.37平方米拆除原有房屋 1061.7平方米、绿化面积562.3 平方米、停车位 33 个等。4.翠玉乡总估算709.89万元: 规划总用地面积1852.80(2.78亩),规划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0套,总建筑面积1113.23㎡,总建筑占地面积为219.15㎡。同时新建挡土墙510m³、围墙206m、大门1座、太阳能路灯20盏、室外绿化817.55㎡、电气电缆220m、室外雨水污水管网432m、变压器1台、道路硬化238㎡、电力改迁1项、地面硬化516㎡、停车位34个等。5.红桥镇总估算982.05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1963.77(2.95亩),规划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0套,总建筑面积2010.57㎡,总建筑占地面积为398.32㎡、围墙193.25m、大门1座、太阳能路灯20盏、室外绿化543.42㎡、变压器1台、地面硬化747.26㎡、停车位28个、消防车沥青路面420㎡、新建挡土墙440m³、拆除原有水池60m³等。6.烂泥箐乡总估算859.4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1823.85(2.7亩),规划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0套,总建筑面积1542.58㎡,总建筑占地面积为334.01㎡。同时新建围墙220m、大门1座、太阳能路灯20盏、室外绿化781.19㎡、电气电缆820m、室外雨水污水管网550m、变压器1台、道路硬化265.98㎡、电力改迁1项、地面硬化187.74㎡、停车位18个等;二、以上内容的规划及施工图设计;三、以上涉及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四、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宁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6-11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宁蒗县发展和改革局(0888-5525667)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宁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李金峰 |
办公电话: | 13187798777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樊超 |
办公电话: | 13688793131 | 移动电话: | 13688793131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700202400158001001 |
标段名称: | 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城市(宁蒗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拉伯、永宁林工站、永宁镇政府、翠玉、红桥、烂泥箐实施点(EPC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6-17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03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1(宁蒗县)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455.8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等。并完成建设地块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咨询工作以及总图所涉及的规划完善及协调工作内容。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至工程竣工(以合同签订为准); (2)施工:一、1.拉伯乡概算763.28万元: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1502.78平方米,新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2.4平方米,1.1米高成品扶手42.00 米原有房子拆除172.00平方米,土方开挖256.00立方米,新建围墙146.00米,地面硬化582.00平方米,新建大门1扇,新建挡土墙513立方米,太阳能路灯10盏,室外钢楼梯1把,停车位 10个等。2.永宁林工站概算506.65万元: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2套,总建筑面积1109.76平方米、拆除原有房屋592.35平方米、绿化面积179.69平方米、地面硬化 422.84 平方米、新建大门1座、新建围墙 126 米、停车位9个等。3.永宁镇政府概算634.6万元: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5套,总建筑面积1469.37平方米拆除原有房屋 1061.7平方米、绿化面积562.3 平方米、停车位 33 个等。4.翠玉乡总估算709.89万元: 规划总用地面积1852.80(2.78亩),规划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0套,总建筑面积1113.23㎡,总建筑占地面积为219.15㎡。同时新建挡土墙510m³、围墙206m、大门1座、太阳能路灯20盏、室外绿化817.55㎡、电气电缆220m、室外雨水污水管网432m、变压器1台、道路硬化238㎡、电力改迁1项、地面硬化516㎡、停车位34个等。5.红桥镇总估算982.05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1963.77(2.95亩),规划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0套,总建筑面积2010.57㎡,总建筑占地面积为398.32㎡、围墙193.25m、大门1座、太阳能路灯20盏、室外绿化543.42㎡、变压器1台、地面硬化747.26㎡、停车位28个、消防车沥青路面420㎡、新建挡土墙440m³、拆除原有水池60m³等。6.烂泥箐乡总估算859.4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1823.85(2.7亩),规划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0套,总建筑面积1542.58㎡,总建筑占地面积为334.01㎡。同时新建围墙220m、大门1座、太阳能路灯20盏、室外绿化781.19㎡、电气电缆820m、室外雨水污水管网550m、变压器1台、道路硬化265.98㎡、电力改迁1项、地面硬化187.74㎡、停车位18个等;二、以上内容的规划及施工图设计;三、以上涉及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四、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建设地点:宁蒗县拉伯乡、宁蒗县永宁镇林工站、宁蒗县永宁镇镇政府、宁蒗县翠玉乡、宁蒗县红桥镇、宁蒗县烂泥箐乡。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施工能力,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 (1)联合体各方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成员。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
资质要求: |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者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或联合体。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中级)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含二级)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拟任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含中级)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7-03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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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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