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随着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协同应用不断深化,在加强房地产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城市运行、强化社会治理等应用领域发挥越来越关键的作用,同时随着数字经济上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对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应用需求空前高涨,但深汕特别合作区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不动产登记现势数据不准、业务关联缺失、历史数据不全等问题,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工作已刻不容缓。
因此,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满足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共享、政务服务“跨城通办”、“一网通办”以及“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应用需求,实现国务院、省明确要求的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目标,切实满足省厅对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以及汇交不动产登记数据的要求,本项目严格根据部、省制定的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等规范及要求,以及日常业务办理发现的问题,分析现有数据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治理工作,完善和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范围内的商品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等不动产登记数据提供数据治理服务。
2.服务要求:
(1)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包含:工作现状调研,收集并分析现有历史登记成果,编制数据分析报告、实施方案、技术方案、质量控制方案,开展前期培训工作等。
(2)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
现势登记数据属性问题治理、历史登记数据属性问题治理、产权流转关系治理、不动产档案整理及数字化。
(3)数据回库
将完成数据治理的数据回库至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4)质量检查
(5)工作总结文档编制
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工作总结文档编制主要包含数据分析报告、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等技术报告的编制,问题台账编制,工作总结报告编制等。
(6)数据汇交与项目验收
按照新标开发数据抽取工具(脚本),并按照省厅要求汇交数据并通过省技术中心检查。配合建设单位完成项目验收。
3.服务成果:
(1)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成果、汇交数据库;
(2)形成《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分析报告》、《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技术方案》、《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实施方案》、《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质量检查报告》、《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工作总结报告》、《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问题说明》。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内,服务开始和结束时间最终按合同约定为准。
2.付款方式:
(1)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
(2)项目完成建设并通过采购方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至2023年3月2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355338953@qq.com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陈工,雷工
联系方式:15019408010,18620381903
2.投诉单位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随着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协同应用不断深化,在加强房地产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城市运行、强化社会治理等应用领域发挥越来越关键的作用,同时随着数字经济上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对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应用需求空前高涨,但深汕特别合作区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不动产登记现势数据不准、业务关联缺失、历史数据不全等问题,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工作已刻不容缓。
因此,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满足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共享、政务服务“跨城通办”、“一网通办”以及“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应用需求,实现国务院、省明确要求的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目标,切实满足省厅对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以及汇交不动产登记数据的要求,本项目严格根据部、省制定的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等规范及要求,以及日常业务办理发现的问题,分析现有数据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治理工作,完善和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范围内的商品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等不动产登记数据提供数据治理服务。
2.服务要求:
(1)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包含:工作现状调研,收集并分析现有历史登记成果,编制数据分析报告、实施方案、技术方案、质量控制方案,开展前期培训工作等。
(2)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
现势登记数据属性问题治理、历史登记数据属性问题治理、产权流转关系治理、不动产档案整理及数字化。
(3)数据回库
将完成数据治理的数据回库至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4)质量检查
(5)工作总结文档编制
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工作总结文档编制主要包含数据分析报告、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等技术报告的编制,问题台账编制,工作总结报告编制等。
(6)数据汇交与项目验收
按照新标开发数据抽取工具(脚本),并按照省厅要求汇交数据并通过省技术中心检查。配合建设单位完成项目验收。
3.服务成果:
(1)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成果、汇交数据库;
(2)形成《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分析报告》、《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技术方案》、《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实施方案》、《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质量检查报告》、《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工作总结报告》、《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问题说明》。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内,服务开始和结束时间最终按合同约定为准。
2.付款方式:
(1)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
(2)项目完成建设并通过采购方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至2023年3月2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355338953@qq.com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陈工,雷工
联系方式:15019408010,18620381903
2.投诉单位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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