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滨玉公路东侧地块商业用地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服务比选公告
金额
9.1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x24zbtj004
预算金额9.18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京宁置地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常超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工1382025277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2
公告正文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滨玉公路东侧地块商业用地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服务比选公
告
(招标编号:QX24ZBTJ0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滨玉公路东侧地块商业用地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服务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1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京宁置地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滨玉公路东侧地块商业用地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服务,本项目
位于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滨玉公路东侧,支路九南侧。本项目用地面积为2943.5平方米(442
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滨玉公路东侧地块商业用地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滨玉公路东侧地块商业用地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服务)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
2.比选申请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
期内的资质证书;
3.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比选公告发出日期之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比选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
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
证明文件):
5.比选申请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
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2月07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发放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的投标人须
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本项目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
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包括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电子版(整
体彩色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253794695@qq.com (邮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
名称+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投标人发送电子邮件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索要投标单位登
记表及电汇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文件费后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售价:5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园
(环外)创新六路华鼎新区1号21号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园
(环外)创新六路华鼎新区1号21号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滨玉公路东侧地块商业用地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服
务,服务内容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及项目需求书中所示
全部内容。
(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本项目预算:9.18万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京宁置地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津榆支路32号
联系人:常超
电 话:022-692369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园(环外)创新六路华鼎新区1号21
号楼
联系人: 贾工、杨工
电 话: 13820252779
电子邮件: 25379469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柄沤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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