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S207线羌花村至张黄K214+000~K222+252段水泥路面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更正公告-02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S207线羌花村至张黄K214+000~K222+252段水泥路面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更正公告-02
递交时间:2023-04-11 15:2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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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公路施工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现对S207线羌花村至张黄K214+000~K222+252段水泥路面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3498)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二)投标函附录序号11质量保证金金额“17.4.1 %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现更正为:“质量保证金限额: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结算后,留审计结算价的3%。 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 号)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108 号),质量保证金在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交纳,竣工验收达到合格后退还。” 2、其他内容不变。(含更正公告-01)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公路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强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4月11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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