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线网员工超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线网员工超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国内询比,现发布询比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选。
项目名称: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线网员工超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一、项目概况:
轨道交通线网员工超市副食类、酒水类、水果类、调料类、饮品类、奶制品类、米面粮油类(含食堂)、日化用品类配送服务。
二、服务范围
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三、标段划分
本次询比共分为4个标段。
第一标段:轨道交通线网员工超市副食类、酒水类配送服务。
第二标段:轨道交通线网员工超市奶制品、饮品、水果、调料类配送服务。
第三标段:轨道交通线网员工超市(含食堂)米面粮油类配送服务。
第四标段:轨道交通线网员工超市日化用品类配送服务。
四、资金来源及响应保证金
资金来源:自筹。
响应保证金:本项目需要参选人提交响应保证金。具体要求及金额详见询比文件。
五、项目周期
本项目周期为2年。
六、参选单位资格要求如下:
1.参选单位须为在中国注册的有服务能力的国内服务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参选单位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限超市第一至第三标段);
3.参选单位近3年(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2项与政府机关部门、大型企业或事业单位、学校等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500万元(含1500万元)以上的业绩,并提供服务良好的用户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5.参选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一家单位报名(按递交报名资料登记签到的先后顺序);
6.参选单位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单位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七、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按询比公告“参选单位资格要求”的要求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供询比代理查验:
1.参选申请书(格式自定,格式中应有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参选单位的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服务良好的用户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合同须体现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金额,如无法体现则还需提供同项目销售凭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6.参选单位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单位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7.非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的承诺(格式自定,格式中应有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8.本项目的4个标段中,参选单位可以选择所有标段报名,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明确其所报名的标段。
(三)报名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对比通过后,参选单位应递交一套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作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并在询比代理处办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登记手续。
八、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及审查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2.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书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审查方法。
十、联系事项:
询比代理: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
联系人:王蓓 潘诗俊 董钰
电话:027-82822983 027-82822296 027-82822990 13469969360 027-83749299
项目名称: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线网员工超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一、项目概况:
轨道交通线网员工超市副食类、酒水类、水果类、调料类、饮品类、奶制品类、米面粮油类(含食堂)、日化用品类配送服务。
二、服务范围
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三、标段划分
本次询比共分为4个标段。
第一标段:轨道交通线网员工超市副食类、酒水类配送服务。
第二标段:轨道交通线网员工超市奶制品、饮品、水果、调料类配送服务。
第三标段:轨道交通线网员工超市(含食堂)米面粮油类配送服务。
第四标段:轨道交通线网员工超市日化用品类配送服务。
四、资金来源及响应保证金
资金来源:自筹。
响应保证金:本项目需要参选人提交响应保证金。具体要求及金额详见询比文件。
五、项目周期
本项目周期为2年。
六、参选单位资格要求如下:
1.参选单位须为在中国注册的有服务能力的国内服务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参选单位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限超市第一至第三标段);
3.参选单位近3年(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2项与政府机关部门、大型企业或事业单位、学校等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500万元(含1500万元)以上的业绩,并提供服务良好的用户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5.参选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一家单位报名(按递交报名资料登记签到的先后顺序);
6.参选单位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单位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七、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按询比公告“参选单位资格要求”的要求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供询比代理查验:
1.参选申请书(格式自定,格式中应有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参选单位的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服务良好的用户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合同须体现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金额,如无法体现则还需提供同项目销售凭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6.参选单位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单位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7.非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的承诺(格式自定,格式中应有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8.本项目的4个标段中,参选单位可以选择所有标段报名,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明确其所报名的标段。
(三)报名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对比通过后,参选单位应递交一套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作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并在询比代理处办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登记手续。
八、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及审查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2.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书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审查方法。
十、联系事项:
询比代理: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
联系人:王蓓 潘诗俊 董钰
电话:027-82822983 027-82822296 027-82822990 13469969360 027-8374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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