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宁县盘溪镇污水处理选择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方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云通力代理字[2024]第087号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公司华宁县盘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姜元东1821430268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云通力代理字[2024]第08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宁县盘溪镇污水处理选择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方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发改资环[2016]413号《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宁县盘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现已完成工程建设,华宁县盘溪镇人民政府作为本次实施机构和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华宁县盘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宁县盘溪镇人民政府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规划处理规模2000吨/天。拟向社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方,选择在污水处理行业富有经营和维护经验,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效率,更有效发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2项目实施地点:盘溪镇区域内。
2.3招标控制价:每年850,000.00元。
2.4招标范围:中标人在约定的经营期间,负责污水处理的运营、维护和管理,经营期限为3年,按规定承担本项目运营、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
2.5投标内容:本项目污水处理厂采用CASS工艺,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排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6经营期限:本项目经营期间3年,在经营期间内负责运营污水处理厂,并于经营期间满时无偿完好地移交污水处理厂。
2.7经营主要条件:
(1)经营范围,在经营期间负责运营污污水处理厂,按规定承担本项目运营、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
(2)运营维护内容:本项目污水处理厂采用CASS工艺,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排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在经营期内,按相关标准负责污水处理的运营和维护。
(3)运作模式:在经营期内,全面负责经营、管理本项目,并享有运营权、管理权;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污水处理的运营和维护,同时,在经营期间结束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指定机构。运营期间所有产生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动力电费、药剂费、污泥运输及处置费、自来水费、耗材费用、化验检验费、设备维护保养费,设备大修费用等。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4)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为具有付费的经营性项目,回报机制为委托方付费,主要为负责污水处理的运营和维护。在经营期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运营管理权及相关权益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出租、质押或其它任何处置。运营期间所有产生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动力电费、药剂费、污泥运输及处置费、自来水费、耗材费用、化验检验费、设备维护保养费,设备大修费用等。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8质量要求: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采用CASS工艺,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排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要求、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有变化时,以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执行)执行。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为本项目提供良好运营管理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承诺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说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目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黑名单;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23点59分(北京时间)
4.2地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网上递交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参与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在【网上办事】专栏-点击【在线开标】进入网上开标大厅。
(1)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yxs/zwdt/)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宁县盘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华宁县盘溪镇青年路20号
联系人:姜元东
联系电话:1821430268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财新路36号
联系人:金师 李师
电话:(0877)5011302 13887776470 18725408863
2024年9月2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宁县盘溪镇污水处理选择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方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发改资环[2016]413号《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宁县盘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现已完成工程建设,华宁县盘溪镇人民政府作为本次实施机构和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华宁县盘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宁县盘溪镇人民政府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规划处理规模2000吨/天。拟向社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方,选择在污水处理行业富有经营和维护经验,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效率,更有效发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2项目实施地点:盘溪镇区域内。
2.3招标控制价:每年850,000.00元。
2.4招标范围:中标人在约定的经营期间,负责污水处理的运营、维护和管理,经营期限为3年,按规定承担本项目运营、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
2.5投标内容:本项目污水处理厂采用CASS工艺,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排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6经营期限:本项目经营期间3年,在经营期间内负责运营污水处理厂,并于经营期间满时无偿完好地移交污水处理厂。
2.7经营主要条件:
(1)经营范围,在经营期间负责运营污污水处理厂,按规定承担本项目运营、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
(2)运营维护内容:本项目污水处理厂采用CASS工艺,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排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在经营期内,按相关标准负责污水处理的运营和维护。
(3)运作模式:在经营期内,全面负责经营、管理本项目,并享有运营权、管理权;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污水处理的运营和维护,同时,在经营期间结束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指定机构。运营期间所有产生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动力电费、药剂费、污泥运输及处置费、自来水费、耗材费用、化验检验费、设备维护保养费,设备大修费用等。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4)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为具有付费的经营性项目,回报机制为委托方付费,主要为负责污水处理的运营和维护。在经营期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运营管理权及相关权益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出租、质押或其它任何处置。运营期间所有产生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动力电费、药剂费、污泥运输及处置费、自来水费、耗材费用、化验检验费、设备维护保养费,设备大修费用等。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8质量要求: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采用CASS工艺,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排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要求、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有变化时,以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执行)执行。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为本项目提供良好运营管理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承诺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说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目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黑名单;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23点59分(北京时间)
4.2地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网上递交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参与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在【网上办事】专栏-点击【在线开标】进入网上开标大厅。
(1)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yxs/zwdt/)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宁县盘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华宁县盘溪镇青年路20号
联系人:姜元东
联系电话:1821430268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财新路36号
联系人:金师 李师
电话:(0877)5011302 13887776470 18725408863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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