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采购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安徽分院分中心工作绩效评估服务的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安徽分院分中心工作绩效评估服务,诚邀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名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安徽分院分中心工作绩效评估服务。
(二)服务期限
预计评估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上旬,在确保完成绩效评估任务的基础上,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服务内容
按照《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安徽分院分中心2023年度绩效指标》,审核分院分中心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出具绩效评估报告。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按执业注册类资格700元/人天,高级职称650元/人/天,中级职称550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范本元/人/天,初级职称及以下650元/人/天的标准,最高不超过16800.00元,完成绩效评估且验收合格后结算。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否则报价无效;
(二)报价材料必须于2024年12月10日17:30前送达市工信局,过期报价无效;
(三)评标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排序。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属于《关于启用合肥市财务审查类等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合财购〔2023〕91号)文件中列明的单位;
(二)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须有固定可指派的工作团队,指派的团队成员原则上至少包含4名中级职称(含)以上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名、执业注册类资格人员不少于1名;
(五)事务所及工作团队主要成员近三年以来未因违规执业而遭受过处罚(出具承诺函或有权机关开具的证明)。
五、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交的报价资料
(一)报价表;
(二)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四)服务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包含职称、工作经历、相关项目审核工作经验等信息),有花名册的提供花名册;
(五)承诺函或有权机关开具的证明等资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事务所公章,用文件袋密封,材料清单贴在文件袋封面,密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采购项目征集起始日
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0日(如邮寄,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1410
联系电话:0551-63538598
八、补充说明
如因客观因素导致本次采购服务中止,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6日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安徽分院分中心工作绩效评估服务。
(二)服务期限
预计评估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上旬,在确保完成绩效评估任务的基础上,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服务内容
按照《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安徽分院分中心2023年度绩效指标》,审核分院分中心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出具绩效评估报告。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按执业注册类资格700元/人天,高级职称650元/人/天,中级职称550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范本元/人/天,初级职称及以下650元/人/天的标准,最高不超过16800.00元,完成绩效评估且验收合格后结算。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否则报价无效;
(二)报价材料必须于2024年12月10日17:30前送达市工信局,过期报价无效;
(三)评标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排序。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属于《关于启用合肥市财务审查类等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合财购〔2023〕91号)文件中列明的单位;
(二)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须有固定可指派的工作团队,指派的团队成员原则上至少包含4名中级职称(含)以上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名、执业注册类资格人员不少于1名;
(五)事务所及工作团队主要成员近三年以来未因违规执业而遭受过处罚(出具承诺函或有权机关开具的证明)。
五、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交的报价资料
(一)报价表;
(二)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四)服务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包含职称、工作经历、相关项目审核工作经验等信息),有花名册的提供花名册;
(五)承诺函或有权机关开具的证明等资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事务所公章,用文件袋密封,材料清单贴在文件袋封面,密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采购项目征集起始日
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0日(如邮寄,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1410
联系电话:0551-63538598
八、补充说明
如因客观因素导致本次采购服务中止,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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