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漓东院区医用织物租赁、洗涤服务项目质疑答复函
金额
1341.92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zc2024-g3-005368-gxry
预算金额1354.27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宇1557468511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投标人):永州市汇洁纺织品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经济开发区瑶都大道北段
联系人:唐宇 
电话:15574685116
邮政编码:425500
我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下午收到质疑人以快递方式送达的《漓东院区医用织物租赁、洗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4-G3-005368-GXRY )质疑函。对于质疑人所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受采购人委托,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漓东院区医用织物租赁、洗涤服务项目采购结果更正(漓东院区 医 用织物租赁、洗涤服务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485&articleId=7i/HJbJOyjIZd 47+h8KN0Q==)后的中标供应商广西东原盛康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 涉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
事实依据:漓东院区医用织物租赁、洗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二、项目参数和要求(一)厂房环 境、设施及管理要求 1.符合国家环保、工商、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有关要求。2. 设施设备、人员、质量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2016)、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这个基本要求,如果某供应商欲中标就必须具备相应要求的厂房环境、设施等,现查询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http://scjdglj.guilin.gov.cn/),发现中标供应商广西东原盛康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桂湖花园23栋2-01、2-03,该地址为居民生活区及商务区,不具备开设医院布草洗涤消毒厂的生产条件,所以该地址根本不可能有洗涤或洗消厂房。
据走访调查,广西东原盛康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旗下的东原盛康医疗洗消 厂位于灵川县定江镇八定路72号,既没有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登录广西桂 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uilin.gov.cn/,根本查询不到东原盛康医疗 洗消厂任何工商登记信息),更不可能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属于违法企业, 不具备参加本项目投标资格条件,理由依据如下:
东原盛康医疗洗消厂厂房设施设备、卫生、防疫要求不符合《医院医用织物 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东原盛康医疗洗消厂在灵川县定江镇八定路72号,租用桂林洁康洗涤 有限公司一楼二楼共二层,每层一千平方米,洗涤设备在一楼,设备有二条洗衣龙,普通单机10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 消毒技术规范》:“3.11使用卫生隔离式洗涤烘干设备:利用隔离技术将双门卧 式洗衣机或烘干机安装在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使洗涤物由位于污染区一侧的舱 门装入,洗涤完毕后从位于消洁区一侧的舱门取出的专用洗涤设备。3.12完全隔 离屏障:洗衣房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设置的全封闭模式实质性的隔断,除分别开 设通道门供人员进出和物品由污到洁运送外,两区之间空气不能对流。”
从现场调查情况可以得出结论:东原盛康医疗洗消厂厂房布局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业卫生标准。虽然有部分布草利用洗衣龙清洗,由污到洁,但厂房没 有实质性隔断。污布草细菌或病毒在空气中还是属混合流通状态,不符合医院感 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东原盛康医疗洗消厂在一楼有10台不同型号的普通单机(前进前出的 洗衣机)在正常使用,完全违反了招标文件中设施设备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卫生标准《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4.11.4 如选择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应对其资质(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并符合商务、环保等有关部门管理规定,管理制度(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医用织物运送 洗涤消毒操作流程等进行审核。”该条款特别提到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环保等有关 部门管理规定的重要性。但东原盛康医疗洗消厂(截止2024年11月6日)既没 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记录,更没有取得环保许可证。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 信 息 平 台 公 开 端 ( 全 国 排 污 许 可 证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 公 开 端https:/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以 及 全 国 排 污 许 可 证 核 发 系 统 ( 国 家 排 污 许 可 核 发 平 台 - 企 业 端https:/permit.mee.gov.cn/permitExt/outside/getpwd.jsp)查询,广西东原盛康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东原盛康医疗洗消厂都没有相关许可证信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 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质疑事项1答复: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要求投标人满足“(一)厂房环境、设施及管理要求 1.符合国家环保、工商、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有关要求。2.设施设备、人员、质量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2016)、《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核查,广西东原盛康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已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条款作出“无偏离”响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针对质疑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向被质疑人(广西东原盛康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出协查函,现依据回函答复:一、广西东原盛康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投标服务的主体,该公司注册地址在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桂湖花园23栋2-01、2-0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括: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洗染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等;质疑人拍摄的“东原盛康医疗洗消厂”招牌照片只是广西东原盛康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标识牌。二、协查答复函中,被质疑人提供了洗涤厂房的工商、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资料,答复洗涤厂房具备符合国家环保、工商、卫生、防疫等部门有关要求,设施设备、布局等相关条件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I508-2016)、《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具备承接本项目的租赁、洗涤服务的能力,厂房环境、设施及管理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三、协查答复函中被质疑人要求,质疑协查答复部分内容涉及被质疑人的商业经营秘密不得对外公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五条“…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机密”和第四十三条“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我公司无法向质疑人公示或提供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评审情况及资料。
因此,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广西东原盛康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厂房及设施等证明材料,误导评标委员会做出技术分评定。
事实依据:鉴于质疑事项1中广西东原盛康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没有本采购项目要求的厂房及设施,若该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厂房及设施等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应对其投标文件中技术分“拟投入服务的洗涤厂房配备方案分(满分12分)和拟投入的设备、设施配备方案分(满分10分)”判定 为零分,如果少了这两项技术分值,广西东原盛康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根本不可能以如此高价中标(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3542702.34元,中标金额:13419223.18元,中标价只比预算金额少了0.9%)。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质疑事项2答复:
经核查,广西东原盛康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具有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洗涤厂房配备方案和设备、设施配备方案”,评标委员会已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另外,贵公司未就本质疑事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为质疑人主观猜想。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本项目于2024年10月21日公布了中标结果公告,并通知中标供应商(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我公司领取了中标通知书,并已经将政府采购合同递交给采购人签字盖章;2024年10月31日采购代理机构擅自在质疑答复信息中给我公司下无效投标的结论;2024年11月04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更正公告,中标供应商由我公司更改为广西东原盛康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采购代理机构擅自给我公司判定无效投标的结论不合规;
2、采购代理机构更正中标结果的程序不合规;
事实依据:
1、项目于2024年10月21日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中标结果公告(广西 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漓东院区医用织物租赁、洗涤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6485&articleId=JCMvJBWdM2i/Jl+c8CdiwA==),该公告中明确了我公司(永 州市汇洁纺织品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12637523.00(元),代 理服务收费金额:60875.00(元)。
2、2024年10月31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一则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函信息中,采购代理机构擅自给出我公司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的 结论(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漓东院区医用织物租赁、洗涤服务项目质 疑答复函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SupervisionAndInspection&parentId=66475&articleId=E2FkSq5NWCliUAVc2MnPzg==),而不是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然而此时,我公司又对所有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进行查询,均未见有中标结果公告的更正公告,查询结果均显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依然是我公司(永州市汇洁纺织品有限公司),那么采购代理机构哪来的权利直接判定我公司为无效投标呢?哪来的权利直接否定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呢?
3、2024年11月04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项目结果更正公告(漓东院区医用织物租赁、洗涤服务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6485&articleId=7i/HJbJOyiIZd47+h8KN0Q==),中标供应商由永州市汇洁纺织品有限公司更改为广西东原盛康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由 12637523.00(元)更改为13419223.18(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质疑事项3答复:
本项目于2024年10月21日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在质疑有效期内收到其他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对原中标人(永州市汇洁纺织品有限公司)的质疑。针对质疑内容,经采购人核实,质疑事项成立,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了质疑答复函。
本项目质疑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根据财政部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采购人可从符合法定数量的合格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人;因此采购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的顺序来另行确定中标人,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广西东原盛康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于2024年11月04日发布了采购结果的更正公告。并按财政部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中“……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本项目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采购人同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本项目整个质疑及答复、更正中标结果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因此,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4:
本项目在已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情形下,发布了中标结果更正公告,更正了 中标供应商及其相关信息,如项目是进行了重新评审而获得的结论并发布的更正 公告那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未按《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 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的要求执行(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事实依据:采购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 更正公告。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 (财办库〔2023〕243号)。
质疑事项4答复:本项目于2024年11月11日已发布针对2024年11月04日发布的《采购结果更正公告》内容进行了补充更正公告,公布了中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因此,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人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特此答复。
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11 月20日
附件信息:
11.20 永州市汇洁纺织品有限公司-质疑答复函.pdf (244.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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