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寻求优秀的供应商进行合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现对该项目进行供应商公开招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在线监测建库寻源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介绍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安装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或自愿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用于智慧环保建设。
2.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和监测站房;负责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联网、验收备案工作。
3.安装在排污单位污染源现场,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仪、流量(速)计、水质自动采样器、视频监控、工况运行、用电(用能)监控设备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资质要求:
1.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承建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取得合法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授权文书,原件备查;
 2.未在T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长安汽车黑名单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长安汽车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提供1. 诚信承诺函,自拟模板,加盖公章。2. 报名方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 供应商非“三无”供应商(“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网址: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如查询结果于实际不符,针对实缴注册资本请提供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缴)加盖公章;针对参保人员信息请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4.安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有满足相关仪器标准,提供(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的证明材料。
应有代理或授权品牌型号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
具备自动监控设施运维能力。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及运维人员自动监控运行工证书(提供资格证书)
5. 近5年内至少承接完成2个所在地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安装、联网,并顺利通过验收的项目。(5年以公告发布年月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合格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报名时间
供应商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17时 00分起至2023年11月8日17时00分。  
五、报名联系人
名    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500395843
六、报名方式
寻源公告报名方式:长安汽车供应链协同云平台https://portal.changan.com.cn/
报名材料:1.资质证明材料(正文三)上传到长安汽车供应链协同云平台; 
请务必在寻源时间内按本公告上的要求提交相应报名材料(重要!)
备注:首次注册的供应商请点击右上角非生产寻源注册。
 
如需下载附件或报名项目,请前往长安汽车供应链协同云平台“https://portal.chang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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