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标公告:G4222和县至含山高速公路和县段临时用地报批组卷咨询服务项目
金额
18.7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iecc-mas-f-23003
预算金额18.75万元
招标公司和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7756007423
中标公司合肥天泽土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18.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CIECC-MAS-F-23003
二、项目名称:G4222和县至含山高速公路和县段临时用地报批组卷咨询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单位名称:合肥天泽土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188号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D幢2216/2216夹-2219/2219夹室、2201/2201夹室、2222/2222夹室
中标(成交)金额:187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G4222和县至含山高速公路和县段临时用地报批组卷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和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龙潭北路187号
联系方式:1555178782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文昌北路59号
联系方式:17756007423
二、项目名称:G4222和县至含山高速公路和县段临时用地报批组卷咨询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单位名称:合肥天泽土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188号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D幢2216/2216夹-2219/2219夹室、2201/2201夹室、2222/2222夹室
中标(成交)金额:187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G4222和县至含山高速公路和县段临时用地报批组卷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和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龙潭北路187号
联系方式:1555178782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文昌北路59号
联系方式:17756007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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