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博兴路(浦东大道-长岛路)改建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开宇5896000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宣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580033394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6
公告正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还有:
报建编号: 2102PD1367 标段号: C03
招标人: 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2555号
招标人联系人: 张开宇 招标人联系电话: 58960000
招标标段名称: 博兴路(浦东大道-长岛路)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博兴路(浦东大道-长岛路)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港华路(经一路-杨高北路)新建工程实施范围为:西起经一路,东至杨高北路,道路全长约1.62公里,规划红线宽度4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箱涵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设施工程。 博兴路(浦东大道-长岛路)改建工程实施范围:西起浦东大道,东至长岛路,全长约0.36公里,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2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合杆等道路附属设施等
工程总投资: 9995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2170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9636159.00元人民币(1963.6159万元)
施工工期: 366日历天。
其他说明: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要求: 具有市政道路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6000万元)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注:本市项目业绩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没有提供编号的不被视为业绩,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 备注:投标人可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信用分要求: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_ ■否 □否 3. 其他:1)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情形(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批量招标:
批量招标项目标段信息:
序号 报建编号 标段号 招标人 项目名称 是否主标段
注:1.主标段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以该标段为主进行评审的标段;
2.技术标按主标段对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22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9月27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宣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800333947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09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投标保函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13日 20时00分到2023年10月18日 2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出现报名超过两家时,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 2.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拒收其上级公司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只接受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 4.参加投标的单位信用分值需大于等于合格分60分; 5.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6.当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7.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可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选取7家的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 8.本项目暂停项目负责人答辩; 9.本次批量招标,主标段项目应当按照工程规模配置相匹配的项目负责人,非主标段项目另需配置专职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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