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池峰小区三期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C05095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池店镇御辇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池峰小区三期项目投资总额为133418万元。总建筑面积为267069.95平方米。包括①1#楼、2#楼(装配式)、3#楼(装配式)、4#楼、5#楼、6#楼(装配式)、7#楼(装配式)、西区地下室、8#楼(装配式)、9#楼(装配式)、10#楼(装配式)、11#楼、12#楼、13#楼、14#楼、15#楼、16#楼、17#楼、17#楼地下室、东区地下室等工程;②经三路(御赐壹品段)工程,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池峰路,终点位于与规划纬一路,本次道路实施起点桩号J3K0+025.185,终点桩号J3K0+193.478,路线长212.047米,路基宽度15米,双向2车道,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为30公里/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池峰小区三期施工招标,其中①池峰小区三期总建筑面积为267069.95㎡,地下室建筑面积为71773.18㎡(其中东区地下室建筑面积为37005.55㎡,西区地下室建筑面积为32298.1㎡,幼儿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2469.53㎡),建筑层数最高为26层,建筑最高高度为79.35米,最大单跨跨度为8.4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50253.6㎡,基坑开挖最大深度为11.6米。其中:1#楼建筑面积为13743.63㎡,2#楼(装配式)建筑面积为13838.8㎡,3#楼(装配式)建筑面积为13201.51㎡,4#楼建筑面积为12446㎡,5#楼建筑面积为9318.64㎡,6#楼(装配式)建筑面积为12040.42㎡,7#楼(装配式)建筑面积为11372.66㎡,8#楼(装配式)建筑面积为12599.06㎡,9#楼(装配式)建筑面积为12286.36㎡,10#楼(装配式)建筑面积为13248.05㎡,11#楼建筑面积为7771.05㎡,12#楼建筑面积为10207.42㎡,13#楼建筑面积为11998.29㎡,14#楼建筑面积为9861.33㎡,15#楼建筑面积为10267.17㎡,16#楼建筑面积为12568.09㎡,17#楼(幼儿园)建筑面积为8528.29㎡。。②经三路(御赐壹品段)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池峰路,终点位于与规划纬一路,本次道路实施起点桩号J3K0+025.185,终点桩号J3K0+193.478,路线长212.047米,路基宽度15米,双向2车道,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为30公里/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包括地下室、上部主体、装配式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人防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标识标牌、景观绿化工程、幕墙工程、电梯工程、室内外管线综合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永久电力工程(含柴油发电机组)、智能化工程、夜景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及道路附属设施工程等。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为 267069.95 ㎡,建筑最高高度为 79.35 米,最大单跨跨度为 8.4 米;经三路(御赐壹品段)工程路线长度212.047米,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人民币 88745.5948万元,总建筑面积为 267069.95 ㎡,建筑层数最高为 26 层,建筑最高高度为 79.35 米,最大单跨跨度为 8.4 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50253.6 ㎡,基坑开挖最大深度为 11.6 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为267069.95平方米,8#楼、9#楼、10#楼、2#楼、3#楼、6#楼、7#楼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其中2#楼(装配式)建筑面积为13838.8㎡;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8745594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91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13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工期起算之日起401天内完成地下室顶板;(2)工期起算之日起 565天内完成住宅主体结构全部封顶;(3)工期起算之日起 791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注:(1)总工期为791个日历天(总工期不含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期),工期起算之日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含当日)后第 10 工作日,期间中标单位应完成履约担保、合同签订、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未能按时开工的,工期仍按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含当日)后第 10工作日起计);(2)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做好所有竣工备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且创优目标要求项目范围内所有上部住宅均达到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壹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且该合同范围内含有单体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群体建筑工程业绩参与投标的,群体建筑中某一单体的地下室与其他单体相连且为整体基础的,其地下建筑面积可与其上的某一单体建筑面积合并后的总面积作为单体建筑面积,但投标文件中应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群体建筑中某一单体的地下室与其他单体相连且为整体基础”的证明材料,否则其业绩不计;装配式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实际指标值计算范围为首层建筑地面(有地下室的为顶板建筑面层)以上的全部楼层,计算范围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不得低于60分,否则投标被否决;(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8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①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文〔2020〕106号)规定执行);②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发改规〔2023〕5号、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或(4)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企业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嘉和路333号企业运营中心6#5楼,邮编:3622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82019866,传真:/
联 系 人:蔡斯荣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E5B号楼3层,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 话:18650059793、13599148602,传真:/
联 系 人:叶朝铭、庄惠艳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晋江市世纪大道333号晋兴成发大厦15-17楼
联系电话:0595-856844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
联系电话:0595-85622780/8562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