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04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猪副产品销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着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对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辖18家子公司的部分猪副产品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诚邀有实力,愿与双汇携手合作发展的新老客户积极参与,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时间: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
二、招标方式:
1、本次采用远程网络招标。
2、本次参与投标的客户必须签订承诺函,在投标时要认真阅读招标方案内容及产品接收标准、加工标准,慎重填写每个工厂、每个产品的报价,在招标平台上填报的所有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
三、招标地点:主会场设在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大厦,参与投标的客户通过双汇销售网络招标平台参与远程网络竞标。
四、招标工厂及产品:
备注:
1、空格内打(√)的是本次参与招标的工厂和产品,打(●)的是本次不参与招标的工厂和产品。
2、脑花、天梯:合并报价。
3、小肚、尿管:合并报价。
4、大肠含大肠头。
5、猪鞭:按头承包,结算货款以当天工厂全部屠宰量计算。
五、招标要求:
1、特别要求:无论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必须使用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与招标。汇款公司名称与投标名称必须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客户,不得参与投标。
2、所有投标客户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我公司将从2023年4月21日起,根据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安排人员对投标客户进行网络招标培训。
六、投标保证金标准:
1、参与投标的客户,每次需交纳标书费500元,招标方有权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标书费。客户如中标的,扣除标书费后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招标方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标书费后的投标保证金原路退还。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2、一个客户交纳一份投标保证金可以投标多个工厂、多个产品,但只能投等于或者低于上述表中约定的保证金标准的产品,而不能投高于上述表中约定的保证金标准的产品。中标后,客户应当及时补交履约保证金,双汇发展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双方签订购销协议;单个工厂、单个产品的履约保证金标准与上述投标保证金标准相同。
七、招标方式
实行暗标一次性报价。招标方分工厂、分产品在双汇发展销售招标平台上公布标底价格,同一产品一个工厂一个标底价格;投标客户根据标底价格分产品对意向工厂输入报价,报价不能低于标底价格。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不再接收报价,招标软件系统分工厂、分单品评标,每个工厂、每个产品的最高报价作为该工厂、该产品的中标价格。
报价时间截止后,招标软件系统自动检测客户报价,同一工厂、同一产品最高报价出现两个及以上客户时,招标系统自动向客户发送提示信息,要求报价相同的客户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低于第一次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最高价格,作为该工厂、该产品的中标价格。
八、协议期限、调价方式、产品加工标准、费用承担标准
1、协议期限:2023年5月1日-2023年7月31日(三个月)。其中猪血、猪脑垂体期限:2023年5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六个月)。
2、调价方式:2023年5月1日-2023年5月31日,执行中标价格;2023年6月1日-2023年7月31日期间,每半个月调整一次,其中猪血、猪脑垂体协议期内不调价;具体调整方式将在2023年 4月24日发布的招标方案中公布,请关注调价方式。
3、产品加工标准、费用承担标准具体内容在2023年4月24日发布的招标方案中公布。
九、悔标
客户中标后不签订协议的,视为悔标,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但若客户中标多个产品,仅弃标部分产品的,视为部分悔标,只没收弃标产品对应的投标标准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扣完为止。
十、中标要求
1、中标客户需在2023年4月30日18:00前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到中标工厂销售部(或事业部销售部)签订《猪副产品购销协议》,否则视为弃标,招标方有权调整客户,没收投标保证金。
2、协议期内,中标方不得将产品接收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中标方法律责任。
3、供货原则:所有招标产品优先满足双汇销售市场需求,但双汇市场销售量不超出产出的50%(当日可上浮5个百分点,但全月整体接货比例控制在50%以内),剩余部分由中标客户全部接收。
十一、报名联系人:高星跃:13803955730;马开奇:15188428316;楚婷婷:0395-2623318。
双汇官方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shuanghui.net)。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生鲜品事业部
2023年4月10日
附汇款账号:
1、收款单位: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单位:漯河双汇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一、招标时间: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
二、招标方式:
1、本次采用远程网络招标。
2、本次参与投标的客户必须签订承诺函,在投标时要认真阅读招标方案内容及产品接收标准、加工标准,慎重填写每个工厂、每个产品的报价,在招标平台上填报的所有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
三、招标地点:主会场设在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大厦,参与投标的客户通过双汇销售网络招标平台参与远程网络竞标。
四、招标工厂及产品:
备注:
1、空格内打(√)的是本次参与招标的工厂和产品,打(●)的是本次不参与招标的工厂和产品。
2、脑花、天梯:合并报价。
3、小肚、尿管:合并报价。
4、大肠含大肠头。
5、猪鞭:按头承包,结算货款以当天工厂全部屠宰量计算。
五、招标要求:
1、特别要求:无论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必须使用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与招标。汇款公司名称与投标名称必须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客户,不得参与投标。
2、所有投标客户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我公司将从2023年4月21日起,根据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安排人员对投标客户进行网络招标培训。
六、投标保证金标准:
1、参与投标的客户,每次需交纳标书费500元,招标方有权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标书费。客户如中标的,扣除标书费后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招标方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标书费后的投标保证金原路退还。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2、一个客户交纳一份投标保证金可以投标多个工厂、多个产品,但只能投等于或者低于上述表中约定的保证金标准的产品,而不能投高于上述表中约定的保证金标准的产品。中标后,客户应当及时补交履约保证金,双汇发展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双方签订购销协议;单个工厂、单个产品的履约保证金标准与上述投标保证金标准相同。
七、招标方式
实行暗标一次性报价。招标方分工厂、分产品在双汇发展销售招标平台上公布标底价格,同一产品一个工厂一个标底价格;投标客户根据标底价格分产品对意向工厂输入报价,报价不能低于标底价格。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不再接收报价,招标软件系统分工厂、分单品评标,每个工厂、每个产品的最高报价作为该工厂、该产品的中标价格。
报价时间截止后,招标软件系统自动检测客户报价,同一工厂、同一产品最高报价出现两个及以上客户时,招标系统自动向客户发送提示信息,要求报价相同的客户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低于第一次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最高价格,作为该工厂、该产品的中标价格。
八、协议期限、调价方式、产品加工标准、费用承担标准
1、协议期限:2023年5月1日-2023年7月31日(三个月)。其中猪血、猪脑垂体期限:2023年5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六个月)。
2、调价方式:2023年5月1日-2023年5月31日,执行中标价格;2023年6月1日-2023年7月31日期间,每半个月调整一次,其中猪血、猪脑垂体协议期内不调价;具体调整方式将在2023年 4月24日发布的招标方案中公布,请关注调价方式。
3、产品加工标准、费用承担标准具体内容在2023年4月24日发布的招标方案中公布。
九、悔标
客户中标后不签订协议的,视为悔标,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但若客户中标多个产品,仅弃标部分产品的,视为部分悔标,只没收弃标产品对应的投标标准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扣完为止。
十、中标要求
1、中标客户需在2023年4月30日18:00前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到中标工厂销售部(或事业部销售部)签订《猪副产品购销协议》,否则视为弃标,招标方有权调整客户,没收投标保证金。
2、协议期内,中标方不得将产品接收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中标方法律责任。
3、供货原则:所有招标产品优先满足双汇销售市场需求,但双汇市场销售量不超出产出的50%(当日可上浮5个百分点,但全月整体接货比例控制在50%以内),剩余部分由中标客户全部接收。
十一、报名联系人:高星跃:13803955730;马开奇:15188428316;楚婷婷:0395-2623318。
双汇官方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shuanghui.net)。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生鲜品事业部
2023年4月10日
附汇款账号:
1、收款单位: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单位:漯河双汇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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