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老西沟铬砷污染底泥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 (项目名称)已由 承德市鹰手营 子矿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营审批投字[2023]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汪家庄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汪家庄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老西沟铬砷污染底泥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 2、工程概况:(1)汪家庄镇1号、2号废弃煤矿矿硐原位封堵减量工程:由于历史原因,汪家庄镇煤矿矿硐随挖随弃,地下采空区极为复杂,难以采取采空区封堵方式减少酸性废水产生量,只能通过地面阻隔、分流减少降水进入采空区以达到酸性废水减量的目的。通过对占地面积20.5h㎡采空区进行坡面修整、清污分流、强化封堵矿硐2个、阻隔大气降水、雨水导排系统、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消减90%酸性水量。 (2)废弃煤矸石产生的淋溶水和矿硐涌水治理,处理规模不低于2500立方米/d:新建2座集水井(单座18㎡)、6m长挡水堰1座,铺设引水明渠350m,DN500实壁HDPE材质引水涵管130m;新建1座跌水曝气池(7.2㎡)、反应沉淀池(357.72㎡)、无动力生态滤床(1369㎡)、污泥池(24㎡)、综合用房(212.04㎡)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新建设150立方米/d深床离子反应的酸性水处理系统,用于封库及废渣堆场改造后一段时间内以及极端气象水文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3)河道底泥清理修复工程:清理农用地周边灌渠3209.5米污染底泥7.76万立方米(11.38万吨),按照分区治理的原则,采用清挖、絮凝干化、资源化利用(作为园林基质或公路路基),对I类固废底泥进行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其中,重度污染底泥4.43万吨,采用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方式,中度污染底泥4.8万吨,用于公路基质,轻度污染底泥2.15万吨用于园林基质,用于矿山边坡修复。 (4)水土环境污染动态监测工程:在汪家庄镇煤矿1号、2号矿硐附近,汪家庄镇老西沟上游、中游、下游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长期监控酸性废水及底泥治理工程的实施效果。 3、建设地点:鹰手营子矿区汪家庄镇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服务期限: (1)项目管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截止日止,并配合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 (2)工程监理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3)环境监理服务期限:自环境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修复效果评估验收完成止。 6、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老西沟铬砷污染底泥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环境监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拟任本项目的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拟任本项目的环境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环境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的配备需满足招标文件中公告附件1要求。 3.1.6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否则投标均无效。 (3)(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牵头单位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负责全过程工程咨询整体管理服务工作。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在评审工作结束前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03 09:00:00 至 2024-01-09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营子区)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23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营子区)、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