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合肥二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工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2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二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FFBZ02198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二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4BFFBZ02198

 

招标文件疑问答复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本项目招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中P63“投标人业绩”中要求“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水厂工程(至少包含土建施工或工程设备采购安装或自控安防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其中之一)的以下业绩之一:(1)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业绩;(2)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跟踪审计)业绩;(3)结算审计业绩。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2.5分,最高得10分。”及P64“项目负责人业绩”中要求“自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水厂工程(至少包含土建施工或工程设备采购安装或自控安防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其中之一)的以下业绩之一:(1)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业绩;(2)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跟踪审计)业绩;(3)结算审计业绩。每项业绩得 2.5 分,最高得 10 分。”提出以下疑问:

疑问1:请问我单位提供污水处理厂(包含土建施工或工程设备采购安装)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业绩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跟踪审计)业绩或结算审计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疑问2:同一个合同下两个的项目,且分别出具成果文件,能否作为两个业绩使用?

答:疑问1:可以,并执行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疑问2:不可以,须以合同为单位计算业绩。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周工

话: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编:230601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205

2024年10月2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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